关于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批复的公告

来源:濉溪县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3-08-24 11:22文字大小:[    ]背景色:       

关于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3年部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部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结果公告如下:

调整结果

同意刘桥镇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刘桥镇农业创业园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关于申请调整刘桥镇刘桥村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同意将韩村镇和谐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结余资金45万元,调整用于双堆集镇双堆村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意将铁佛镇店孜村特色产业大棚项目结余资金89.026942万元用于铁佛镇小型公益事业奖补项目建设,同意将南坪镇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24.765488万元用于南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乡村振兴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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