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附件2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1.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8 |
0 |
0 |
0 |
0 |
1.8 |
二、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部门不再保留车辆,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政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0%,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俭。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相关人员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