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

来源: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发布时间:2023-10-03 17: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与学新样态,特制定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

一、研究目标

1.问题导向:理论学习赋能教师成长

从教学问题出发,更新观念、统一方向、反思共学,对标2022年版课程标准设计学习目标及任务。

2.素养导向:学习活动融入真实情境

从核心素养出发,分析学生学习动机、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学习评价等,依托真实情境设计学生活动,实现自主、个性化“做中学”。

3.效果导向:策略推进引领深入学习

注意学习方法的对比、替换、反思、矫正、巩固、迁移,以趣味活动、专题研讨、项目研究等形式,开展能够提升学生思维品质的深度学习,指导学生在深度学习中选择最佳方法,最终形成有效学习策略。

二、领导小组

  长:郭胜道

副组长:赵海员 高九龙     

 员:各科室负责人及教研组长

 三、组织管理

1.选题

结合各教研组微格教研中的小选点、深问题和新理论进行研究。精选微观精绘类问题,选择小切口,结合新理论,深入聚焦现实教学热点问题、学生易错问题等,撰写课题申请书。

2.指导

聘请校内外教育专家审查、指导修改课题申请书,合格者予以立项。

3.监督

已立项的课题,学校定期组织审核。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将追究其责任。

鼓励提炼、总结课题组经验成果,并利用各种途径发表、宣传、推广研究成果。

4.存档

课题申请书、立项通知、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性材料(包括研讨记录、教学案例、论文、学生成果等)、中期报告、结题报告、成果交流及应用推广材料等,纸质及电子档提交教科室留存。

四、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课题主持人可依据实际研究提出申请;

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纳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

3.国家、省、市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获得者或有重大突出贡献者,奖励办法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