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发布时间:2023-12-05 18:2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增强师生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意识。知道火警报警电话,熟知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专门存放,专人管理,室内有灭火设施。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教育师生爱护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定期对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办公室禁止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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