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意见征集)关于征求《2021年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淮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濉溪县医疗保障局草拟了《2021年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果公告如下:
1. 收到意见数量:0条
2. 采纳意见数量:0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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