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一览表

来源: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9-21 16: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一览表

普通人群

特殊人群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报销

类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合规医药费用)

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公平普惠政策,全体参保人员(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检测人口)均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统一的住院起付线标准。

普通

门诊

20

55%(在参保县(市辖区)域内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协议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年度限额150元/人

/

常见慢性病

300

60%

50%

限额:不同的病种年度限额不同,患两种以上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限额的20%不限病种数量。

特殊慢性病

600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实行按病种付费;血液灌流治疗的,报销比例83%;血液透析治疗的,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3%、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其它病种,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参照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两病

55%(市域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高血压

限额150/人

糖尿病

限额150/人

住院

一级及以下

(市域内)

200

85%

保底报销50%

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保底报销45%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按规定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年度封项线:30万元。

二级(市域内)

500

80%

三级(市内市属)

700

75%

三级(市内省属)

1000

70%

省内市外

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15000

分段

报销

比例

封顶线

报销

比例

封顶线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员起付线0.7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

起付线以上

—5万

60%

30万元

60%

20万元

5—10万

65%

65%

10—20万

75%

75%

20万以上

80%

80%

意外伤

害住院

无他方责任意外伤害

普通住院政策执行

无法确定有无他方责任

意外伤害

无法确定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中可报销费用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单次封顶2万元,不实行保底报销,不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经司法、仲裁等部门认定参保人应承担责任的,其住院医药费用先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标准计算,再按照分担比例支付。其中,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有具体责任比例的,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审核报销;分主次责任的,原则上按照7比3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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