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社情民意第123号的答复
谢艳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报销问题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有村民反映本人已参保,去医院看病不能即时报销,给医保局打个电话就解决了问题,经初步判断,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医院HIS系统原因;二是医保信息系统原因;三是由于参保人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在医院不能即时报销。如再遇到类似情况,请拨打医保局咨询电话:6080309、6088350,我们将及时找准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同时您反映有些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医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但乡镇卫生工作人员不能帮助群众申请而让群众找村委会的情况,我局已督促各镇卫生院积极协助群众申请医保电子凭证,不得推诿。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群众需求,进一步指导各镇(园区)做好参保缴费信息登记工作,加大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力度,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督促医疗机构积极协助群众申请医保电子凭证,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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