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濉溪县医保局第二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2024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在全县各镇、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覆盖式宣传,通过印发政策宣传册、典型案例、宣传袋等方式,营造了社会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2、完成全县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县医保局联合县卫健委成立考核组,对全县22家医疗机构药品集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核,依据考核指标进行打分,已全部考核完毕,结果上报市医保局,待市局公示后,核定结余留用资金后拨付。
3、配合做好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配合县民政局、县卫健委起草修订《濉溪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对接市医保局争取医保方面政策支持。
4.做好未参保职工摸排、参保工作。强化同税务、社保等部门对接,实现企业职工参保数据共享。对全县范围内441家企业职工医保参保名单及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名单进行比对,通过名单差异,筛查出未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名单;将职工未参保数据发送到企业,并发送《关于限期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的通知》。
5.强化信息化管理。核查濉溪县系统内参保基本信息为100岁至120岁的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对已故人员在系统内做终止处理,对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人员在系统内修改,对基本信息中字段“出生日期”与证件号码不一致进行维护。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医保脏数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两定机构“脏数据”下发给相关医药机构,并督促整改。
6.认真做好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完成1-5月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共办理1662件;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共资助34723人;“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共办理108件;手工报销大额医药费用“快速办”共办理33件;门诊慢特病“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共办理1064件;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网上办”共办理1940件。
7.做好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工作。完成1-5月份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8.完成2023年度医疗机构DRG清算工作。28家居民医保医疗机构应回款165.29万元。
9.做好濉溪县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