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社情民意第154号的答复
高影代表:
针对您提出建议取消慢性病就诊门槛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一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关于印发〈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医保秘〔2021〕93号)(以下简称《病种目录》)病种及认定标准,实行Ⅰ类、Ⅱ类疾病管理。根据文件规定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常见疾病为Ⅰ类慢性病,淮北市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Ⅰ类慢性病起付线均为300元,Ⅱ类慢特病起付线均为600元并参照住院比例报销(其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透析、血友病、再障、白血病6种慢特病职工医保免起付线)。另根据《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兼顾患者的门诊与住院治疗需求,将城乡居民医保常见慢性病(Ⅰ类)病种全部纳入试点,参加濉溪县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试点慢性病病种均享受免起付线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群众需求,及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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