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关于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的汇报

来源: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12-31 15: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医保基金征缴使用工作截至20241230日,我县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801350人。截至11月底,居民医保基金支出79445.21万元,职工医保基金支出11907.26万元。

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检查覆盖率100%。。二是做好省医保局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

(三)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一是为民办实事方面。认真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手工报销大额医药费用“快速办”门诊慢特病“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各类医保事项“快速办”“网上办”,截至目前,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16271件次。二是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方面。截至202411月底,全部完成2024年度签约及国家局动态库协议审核,网上协议签订率100%三是药品集采方面2024年以来,落地执行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京津冀“3+N”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等9批集采中选结果,组织开展33批集采报量、分量工作。截至目前,到期的7批药品集采任务全部完成,完成率270.75%

(四)医保领域深化改革工作。与县卫健委紧密协同,实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DRG支付方式改革、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及省级慢特病保障创新试点等有机结合,深度挖掘医保支付方式潜力,形成了较为成熟稳定高效的医保支付方式,为全省、全国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濉溪经验”,获“全省医保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相关做法获国家医保研究院应亚珍院长肯定、推广,获《人民日报》宣传推介。今年以来,受邀到同济医学院、海南省东方市作经验交流。

 二、2025年工作思路

(一)切实做好2025年度参保扩面工作。围绕实现全民参保目标,继续加强与税务、农业农村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协作,通过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完成2025年度参保扩面工作。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医保部门的部署安排,以及基金监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继续聚焦重点对象、重要药品耗材,通过线索核查、联合侦办、督查督导等集群行动,加强监督检查专业性、规范性,切实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基金监管力度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将信用评价和绩效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结算挂钩。继续推进智能监控系统确保两定机构智能监控的全覆盖,通过在县内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控摄像,对虚假治疗、挂床住院、用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等现象进行实时监管,减轻医保稽核人员压力,实现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监管。

(四)全面落实医保政策。落实全市统一的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积极对接落实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稳妥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前期准备。

(五)强化医疗救助的托底能力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及时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人员信息,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及时跟进落实精准帮扶措施。

(六)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门诊慢病定额支付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门诊慢病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居民门诊慢病门诊就诊率提升,群众对门诊慢病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满意率提升,门诊慢病总体住院率同比下降,医保基金支出水平同比下降的试点工作目标。

(七)继续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与DRG付费衔接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付管理,合理确定县域内住院医疗服务DRG预算额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做好年终医共体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宣传服务,采取多方式、多层面、多手段宣传,尽最大努力做到全员知晓、全员理解医保政策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着力优化医保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争创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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