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6-05-11 10:44文字大小:[    ]背景色:       

王国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1.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基础医疗设施,针对农村超过60岁的老人每年一次免费体检;2.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让老人孩子在家门口就能解决基础医疗问题;3.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强化慢性病管理;4.优化医保政策,提高报销比例并扩大覆盖病种。”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医保方面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农村超过60岁的老人每年一次免费体检的问题。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第四条:健康体检、养生保健、体育健身明确属于医保不予支付范围。鉴于基本医保核心定位是保基本、保治疗,重点保障疾病诊疗需求,健康体检以预防保健为主,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财政资金保障。同时将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将进一步增加基金支出,造成医保基金分流,影响基金可持续与参保人基本医疗待遇。故健康体检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核心是政策定位、资金分工、基金安全三重原因

二、强化慢性病管理的问题。

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濉政办秘〔2021〕7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县于2021年启动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门诊慢病定额支付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门诊慢病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居民门诊慢病门诊就诊率提升,群众对门诊慢病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满意率提升,门诊慢病总体住院率同比下降,医保基金支出水平同比下降”(“两升两降”)的试点工作目标。明确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慢病防治上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着力做好慢病分级分层分类管理工作。牵头医院承担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具体试点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要建立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三、优化医保政策,提高报销比例并扩大覆盖病种的问题。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秘〔2024〕57号)的通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较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慢特病门诊,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扩大到83种。

    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优化医保与公共卫生衔接机制,在守住基金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研究完善健康管理与保障政策,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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