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苏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医保政策提升体检意识 筑牢全民健康防线”的建议收悉,其中在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中将免费体检的相关费用纳入医保基金合理支出范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第四条:健康体检、养生保健、体育健身明确属于医保不予支付范围。鉴于基本医保核心定位是保基本、保治疗,重点保障疾病诊疗需求,健康体检以预防保健为主,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财政资金保障。同时将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将进一步增加基金支出,造成医保基金分流,影响基金可持续与参保人基本医疗待遇。故健康体检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核心是政策定位、资金分工、基金安全三重原因。
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优化医保与公共卫生衔接机制,在守住基金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研究完善健康管理与保障政策,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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