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汽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9-10 16:3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淮北迅捷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濉溪县汽车站停车场:

你单位关于核批汽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和《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你停车场过去一年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同意濉溪县汽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按原规定标准执行,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首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4元,后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最高10元,24小时以上重复计算。

二、此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月票、年票折扣以及对特定对象的优惠措施由你停车场自行确定。

你单位接文后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收费

公示,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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