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镇(园区)财政所(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27号)转发给你们,请传达到所属预算单位并认真执行。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濉溪县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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