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8-06 09:06文字大小:[    ]背景色:       

今年以来,县发改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分析濉溪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全力扩大有效投入,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我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指标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方面,1-5月份,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4%,其中,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26%,工业投资同比增长43.6%,技改投资同比增长57.9%,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36.8%,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432.2%,建安工程投资同比下降7.1%,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4.2%。预计濉溪县完成投资103.1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6月份当月完成投资26.5亿元,预计环比增长39个百分点。6月份新入库项目18个,预计完成投资2.8亿元;28个在库房地产项目,预计完成投资5.2亿元;其余192个在库投资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8.5亿元。服务业方面,1-5月份,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30.7%,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5.2%,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4.8%,限上住宿业同比下降49.3%;5月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同比增长14.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2%。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1-5月份,战新产业产值累计增速-4.27%,战新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25.96%;新调入战新企业7家,退出4家,现有在库企业63家;1-5月份,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增加值增速6.2%,高技术投资项目增速10.2%。

2.重点项目建设。全县2023年省级A类重点项目50个,总投资5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6.8亿元,1-5月份完成总投资43.65亿元,投资完成率49.94%,高于序时进度8个百分点。2023年全县共安排重点项目271个,总投资175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3.2亿元,1-5月份完成投资 87.5亿元,投资完成率39.16%,低于序时进度2.5个百分点。承办一月份、三月份两次市级集中开工主会场,分别为S235濉唐路三期、力幕三期。1-6月份市级集中开工及一、二季度省开工动员重点项目31个,总投资1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8亿元,26个项目已开工,开工率83.9%,5个项目尚未实质性开工建设。17个项目已纳统,纳统率54.8%,14个项目尚未具备纳统条件(包含5个尚未实质性开工项目)。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国家、省战略机遇,在“两新一重”、民生短板、重大区域战略等方面,截至目前,共谋划项目215个,总投资736.6亿元。截至目前,社会事业类项目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1项,总投资177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6万元;专项债卫生项目6项,总投资191300万元,发行债券54300万元。5月份上报临涣非遗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入库,总投资3500万元,申请中央资金2000万元。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已完工;柳孜遗址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近期完工;大棚项目正在持续推进,预计2024年6月底完工;卫生项目预计7月部分完工。

3.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濉溪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调整工作。落实南北合作共建有关政策,推动与湾沚区合作共建深化。谋划智慧濉溪、高铁西站片区现代化农业专项债项目。牵头园区薪酬系数《濉溪县开发区工作高质量转型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总投资135.4亿元,需求26.32亿元。申报皖北贴息资金71.7万元。成功申报濉溪县沱河流域(刘桥段)项目纳入2023年重点流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337万元。2022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南北共建园区考评第5名。2023年标准地出让5宗,458.53亩。报送充分利用金融政策支持园区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总投资70亿元。开展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库中期评估调整相关工作。推动与西藏措美县哲古镇结对共建。开展《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相关工作;完成《濉溪县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工作,汇总我县相关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并报市发改委;编制完成《濉溪县2023年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对接调度采煤沉陷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进展,督促加快推进;协调编制濉溪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评估报告,报国家发改委评审;细化《濉溪县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有关情况,报国家、省发改委。

4.服务业发展。加强企业纳统培育。开展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将达规企业纳入统计。今年初,新入统5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其中4家企业参与核算。强化政策引领作用。起草《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正在修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抓好项目申报管理。组织濉溪县粮油贸易公司临涣粮库新建仓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申报2023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中瑞农批市场申报成功省级冷链集配中心并获得50万省级资金;组织县开发区申报省第三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目前正在初步申报中;督促中瑞冷链物流中心、安徽省铝制品质检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工程进度。督促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尽快完成前期手续,为项目争取做好准备。

5.推动重点改革。实施能耗预算管理。制定2023年度濉溪县能耗预算管理计划,明确2023年全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根据省、市要求暂按“十四五”后三年平均3.2%确定;规上企业能耗预算控制目标89.15万吨标准煤,较2022年削减4.68万吨标准煤,细化分配用能预算指标,压实各镇、园区属地管理责任。根据2022年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逐一分解下达全县19家重点用能企业全年预算用能量,预算计划下达企业用能量84.35万吨标准煤,约占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的94.62%。落实“双控”目标任务。采用量化方式,对各镇2022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开展用能预警监管。实施能耗“双控”预警机制,对一季度超预算用能的2个园区下发提示单。推进环保督查整改。2023年涉及我单位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共7件,其中,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1件,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5件,市县自排查问题1件。截至5月底,已完成销号省环保督查问题1件,市县自排查问题销号1件,剩余问题预计均能在整改时限内完成销号。推动生态文明发展。起草并出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方案》《濉溪县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落实方案》等文件;组织县开发区申报成功2022年省级节能与生态专项资金100万,推进园区环境质量改善。加强能源建设。2023年上半年新增集中式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14.5万千瓦,完成投资超6亿元。分布式屋顶光伏2023年前两季度新增并网1837户,合计并网装机规模50MW。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广审批替代、容缺受理等6类信用承诺。印发《濉溪县县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制定《濉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指导异议处理及信用修复,今年来共完成6家异议处理、245家企业信用修复。印发《濉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开展诚信宣传工作。

6.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1-5月份,我县共完成各类项目交易数(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其他交易项目)174个,同比增加2%;交易额48.7030亿元(包含新增特许经营权项目22亿元),同比增长166%。其中,交易项目各类别情况为: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交易数67个,交易数占比38%;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数86个,交易数占比49%;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数13个,交易数占比7%。与去年同期相比,交易数有所上升。从交易项目类别来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额占比较大,占比90%以上;从交易项目行业来看,工程建设项目主要以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建设为主。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截至6月份共随机抽取20个交易文件评估其合法合理性,查出8个问题文本;随机抽取异议答复5个项目,发现3个问题,随机开评标现场抽查8个项目,发现3个问题;以上问题均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严肃查处线索举报事项,截至6月份,依法依规受理投诉9件(招投标1件,政府采购8件);办理举报、移交等信访事项12件,行政复议案件1个,均已按照流程办理。严肃查处招标活动相对人,截至6月份,处理代理机构4家5次,督促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提升,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约谈市场竞争主体1人。共梳理历史沉淀保证金177.06万元,截至目前已清退157.23万元,清退率为88.8%。加强价格与收费管理。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项目收费审核及经营性《服务价格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共发放《服务价格登记证》8份;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上半年共备案商品房开发项目7项次。出具《价格认定报告》128个,标的额5283848.20元:其中涉刑事案件115件,标的额52562258.20元;涉纪检监察案件1件,标的额1600.00元;涉行政案件12件,标的额19990.00元。

7.保障粮食安全。出台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夏粮收购预案,夏粮收购期间上报收购信息和收购数据;上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情况;印发《濉溪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23年度粮食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调整粮食安全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县级成品油储备建设;方便各民营企业开展粮食购销活动,共办理新增粮食收购企业备案5家、变更6家,截至6月底,我县共有60家备案企业,新增粮食企业仓储备案6家;围绕“储备安全 科学减损”主题,开展2023年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我县上半年政策性储粮库存34.6万吨,其中县级储备2.6万吨、最低收购价32万吨,分储在23个库点。根据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要求,完成袁店粮站2017年度轮入最低收购价粮1600吨;铁佛粮站2017年度轮入最低收购价粮766吨;油榨粮站2021年度轮入县级储备粮4476.128吨,2020年度轮入县级储备粮3000吨,派出驻库监管人员3人,制定出台《濉溪县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办法》。在各企业出库期间会同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到各粮食出库点进行不定期巡查,指导企业规范出库。

8.推进暖民心行动。2023年,濉溪县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共承担20个考核监测目标。截至6月30日,监测目标20项中有19项达到或超过时间进度要求,占实施项目数的95%。其中新增徽菜师傅(106.00%)、徽菜师傅技能培训(121.75%)、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100%)、新增牙椅(100%)、新增托位(100%)、新增学位(101.25%)、新增城市便民停车泊位(101.25%)、公共停车泊位(122.50%)、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07.43%)、整治和改造提升城区菜市(100%)、窝沟封闭(106.05%)等11项已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就业社区创建(85.71%)、招聘活动(75.56%)、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95.24%)、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63.00%)、参与赛事活动(78.95%)、培训家政服务人员(77.14%)、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99.27%)、线下学习老年人(99.5%)等9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以上;剩余一项整治和改造提升乡镇菜市进展较慢,低于序时进度。全年计划投入资金7973.24万元,截至6月底,行动项目资金实际支付4960.84万元,支付率达62.21%,快于序时进度12.21个百分点。其中,文明菜市行动131.63%、便民停车行动100%等2项支付率已完成,新徽菜 名徽厨行动89.81%、快乐健身行动67.84%、老有所学行动56.4%、安心托幼行动52.95%、放心家政行动52%等5项支付率已完成50%以上。就业促进行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口腔行动等3项支付率低于序时进度,分别是48%、39.31%、3.72%。根据2023年全省第二季度暖民心行动社情民意调查结果,濉溪县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率74.6%,较第一季度群众知晓率62.6%提高12个百分点;濉溪县群众满意度90.5分,较第一季度群众满意度89.8分提高0.7分,满意度在全市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均名列第一。

9.加强城际铁路建设。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征迁工作方面,淮宿蚌城际铁路(濉溪段)长度46.4公里,红线内房屋699户,已拆除699户,拨付征迁资金4.82亿元,实现淮宿蚌城际铁路全线净地交付施工方使用。环评线内共295处房屋,其中271户已签订协议,24户未签订协议(刘桥镇14户,四铺镇4户,百善镇2户,濉溪镇2户,开发区2户)。目前正在向省铁投申请环评线内房屋征迁资金(7500万)。濉溪县9处企事业个案已全部完成。电力迁建工作方面,西部片区电力迁改共56座基塔,新建线路11公里,56基塔已全部完成,架线工作已完成,新建线路已成功送电。电力迁改涉及的202省道沿线共87处房屋,目前39户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19户正在搬家,20户已实施拆除);已审计通过11户,拨付征迁补偿资金644.97万元。初步测算87处房屋需要征迁补偿资金1.2亿,已拨到西站片区电力迁改专用账户2000万,目前正在向市发改委及市交投集团申请剩余征迁补偿资金1亿。站房设计方面,对接中铁上海设计院,优化双堆集站站房设计工作。对接中标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双堆集站站房设计实施方案;配合设计单位,做好淮北西站的站房前期相关工作。淮北至阜阳城际铁路:阜淮铁路濉溪县境内全长23.6公里,先行用地193亩已获批,目前已交付先行用地162亩,剩余31亩未交付,已拨付征迁资金2500万元;项目部及3个分部驻地建设已全部完成,拌合站、制梁场、钢筋加工场已建设并完成验收;省铁投已拨付2.47亿征迁资金到阜淮铁路征迁资金专用账户。

10.GFDY和RMFK。配合县深改委完成濉溪县国动改革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对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完成2023年GFDY潜力调查工作;印发《2023年全县GFDY工作要点》;完成县委宣传部关于GFDY主题的思政精品微课参评工作。严格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以建为主、以收促建”,不断完善执法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管理。结建人防工程4个,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21件,收取易地建设费297.47万元,对西城人家、隆湖宝邸棚改等8个人防工程进行了验收,竣工验收面积34784平方米。对御溪翡翠城南区、蘭墅香汐、理想大厦等在建工程进行40余次质量监督;推进棚改项目移交进程,对西城人家、隆湖宝邸棚改等4个项目进行验收;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车位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皖人防﹝2021﹞20号)要求,加强人防车位日常维护管理,积极服务民生。在人防工程墙体、柱体涂刷统一标识带,在人防车位上方悬挂标识牌或采用在车位内喷涂“人防”字样,做到人防车位区域一目了然,在人防工程内醒目位置张贴人防工程示意图、维护管理制度和平时使用须知等管理标识;结合防汛战备、日常监管等工作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濉溪县韩村镇人防疏散基地、人防教育基地、地面指挥中心和机动指挥中心安装的北斗设备等进行维护管理;开展实战化演训,锻炼人防队伍执行国防动员任务的能力,提升我县人防通信指挥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投资继续大幅度下滑。2022年1-5月份,房地产完成投资26.1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35.6%。2023年1-5月份,房地产完成投资19.3亿元,同比下降26%,仅占全社会投资的25.2%,下拉濉溪县投资增长9.1个百分点,2022年上半年,房地产完成投资36.1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35.4%,同期濉溪县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房地产投资来拉动,今年,因为在库房地产项目少,在库28个房地产项目,项目个数较上年同期减少8个,而且主体工程基本在2022年建设完成,有8个项目已竣工,有7个项目基本竣工,加上企业投资意向不明显,缺少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导致濉溪县房地产投资大幅度下滑,下拉濉溪县投资增长。政府性投资项目贡献率减弱。从各行业类型完成投资来看,濉溪县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投资同比下降71.2%,下拉濉溪县投资增长6个百分点。濉溪县公共设施管理业项目11个,同比减少7个。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严重不足,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其中,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基础设施、雁鸣大道和综合管廊项目项目去年同期共完成投资3.3亿元,今年因项目贷款还未获批,缺少资金,项目暂停,1-5月份无法贡献有效投资;安徽省包浍河治理工程,因上级资金还未到位,缺少资金,项目进展缓慢。制造业投资项目体量小。从项目个数来看,2022年1-5月份,濉溪县制造业投资项目68个,完成投资15亿元,平均每个项目完成投资0.22亿元;而2023年1-5月份,制造业投资项目93个,完成投资18.5亿元,平均每个项目完成投资0.2亿元;项目个数同比增长36.8%,完成投资仅同比增长23.1%。从完成投资来看,在库93个制造业项目,1-5月份完成投资为0的有23个,完成投资不足500万元的项目有22个,完成投资超亿元以上项目仅2个,部分企业投资意向不明显,完成投资远低于原计划投资,如:安徽友河铜业有限公司再生金属综合利用项目,仅完成原计划投资的1%。

我县存量规上工业企业能耗量普遍较大,工业结构偏重的现状短时间难以解决;2023年拟建项目数量多,能耗需求量大。根据能耗预算管理计划,2023年我县规上企业能耗预算控制目标为89.15万吨标准煤,较2022年下降4.68万吨标准煤,目前我县规上工业能耗可用量仅能勉强满足存量规上工业企业使用,无法满足新投产项目所需能耗量。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1.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根据全年目标任务,结合在库项目和计划新开工项目建设情况,将任务具体到行业、镇、园区、项目,摸清未来半年计划新开工入库项目,倒排工期,力争三季度冲刺,确保四季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提速中基三期、包浍河治理、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S410濉刘路改建工程、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英科医疗、力幕新材料技改项目、华润濉溪县南坪风电场、华电临涣风电场、华能濉溪县铁佛风电场、理想大厦、翡翠城(南区)、雁鸣府邸建设小区、蘭墅香汐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督促设备发票开具,力争在6月份形成更多投资量;重点关注淮北-宿州-阜阳城际铁路(濉溪段)项目投资数据上报节点问题,争取6月份上报工程进度数据;重点调度沱浍河航道(李口至临涣段)整治工程、淮北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淮北港韩村港孙疃作业区散货码头进港公路(S305孙疃至五沟段)工程、乾湖云著等在库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全面复工,形成更多工程量。

2.服务业方面。结合上半年服务业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完成服务业全年增加值增速6%的目标,抓实抓牢统计基础数据的上报工作,及时关注影响服务业GDP核算的各项指标,把握时间节点,紧盯影响服务业核算的各项指标,重点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时进行各行业和各责任部门情况通报,做好研判分析,确保行业平稳发展。加强与市发改委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申报指导。计划下半年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2024年国家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积极准备组织2024年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申报工作;做好省服务业引导资金争取工作;继续支持县开发区申报省第三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域、支持淮海建材商贸城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积极对接税务局、市场局、统计局,摸排2022年四季度以来新开业服务业企业,针对年营收能达到纳统条件的企业逐一对接、实地走访,指导发展前景较好的、发展质量较高的企业及时纳统入规。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等方式做大做强在库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争取10月份之前指导淮北志聘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达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首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新企业纳统。

3.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强化项目谋划。谋划项目库已初步梳理完成,根据各项目单位项目谋划成熟情况,及时将下半年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推送至省重点项目平台申报第三批、第四批省重点项目和省开工动员会活动,确保2023年项目接替有序,贡献更多有效投资。强化项目调度。全面落实“四督四保”推进机制,继续实行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包保制度,及时统筹协调项目建设难点堵点,对问题项目建立台账进行销号管理。配合完成季度省集中开工、月度市集中开工。继续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系统报送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强化通报考核。严格实行对县级重点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观摩点评、年终考核”,强化奖惩兑现,加强省、市重点项目,县重大项目互有交叉衔接,配合县委督查考核办做好月度重点项目考核工作。强化资金争取。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调度。摸排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加强项目日常调度和预警,确保“五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完工率)排名不靠后。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资金支持方向,结合濉溪县实际,积极谋划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时间观念、节点意识,强化要素保障,抓好项目前期手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组织指导濉溪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等项目单元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做好县城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情况摸排工作,配合省、市发改委持续对接有关金融机构,促进县城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融资工作落地见效。谋划推动2023年度专项债,2024年度重点水流域、长三角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

4.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加强战新企业调度。加强与各镇、园区对接,及时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每月按时收集、分析、上报战新企业数据。重点调度高技术投资项目,加快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重点监测对增加值贡献较大的企业。做好2023年战略性新兴企业名录调整工作,根据最新省市文件要求,会同县统计局,对达到入库要求的企业及时纳库,为停产、退规企业申请退库,力争完成市下达的20%增速的战新目标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争取。积极对接市发改委,提前做好项目摸排。会同县财政局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2年度“创响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的资金下达工作。做好创优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开展为企服务宣讲会和座谈会,确保完成2023年度考核任务。加强“双招双引”重大项目调度。加强与各镇、园区、县商务局联系,每月按时调度亿元以上新材料产业项目、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在安徽省“双招双引”综合调度管理平台更新项目信息。推动在谈项目早落地、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季度考核、平台考核要点,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以评促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质量,强化工作举措,开辟重点、重大、民生项目“绿色通道”。标前主动对接,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标中重点保障,提供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全程跟踪,为进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以提升服务效能为目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实施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压缩场内流转周期,实现交易信息公开、交易过程公开,交易流程公开,打造阳光交易平台。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努力让市场主体、群众“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坚持立行立改,着眼长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大力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运用大数据技术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行为,形成全过程“管、防”一体长效机制。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守住廉洁底线。

6.推动节能降耗。按照国家、省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部署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按照重点用能企业“一企一策”节能技改具体落实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重点用能企业加快落实节能技改措施,尽快实现节能效果;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工业、建筑业、交通、商贸、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及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的节能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完成第九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等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工作安排,持续做好碳达峰工作,拟于今年完成《濉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

7.抓好粮食安全。开展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周宣传;积极推进县级成品油储备建设;推进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出台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开展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粮食仓储企业备案;出台县级粮食应急预案;进行本年度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继续做好我县的政策性储粮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的巡查,确保全年粮食储存安全,生产无事故;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联合县财政局和农发行开展县级储备粮入库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联合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开展好秋季和冬季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普查;联合市场管理局对粮食收储企业进行夏粮收购的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

8.推进暖民心行动。研究建立暖民心行动投入增长机制,探索整合暖民心行动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资源,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到暖民心行动中来,着力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加强对暖民心行动项目的指导力度,坚持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全面掌握暖民心行动项目动态情况;继续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制定并发放暖民心行动资料汇编,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9.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待省铁投征迁资金到位后,开始环评线房屋拆迁工作;铁路建设及电力迁建工作按照施工方计划推进,重点协调施工时出现的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工作;做好淮宿蚌城际铁路建设过程中维稳工作。按照节点完成淮北至阜阳城际铁路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完善材料,完成安置住房的成本价、市场价评审工作,待用地批复下达后,侧重土地房屋、先行用地征收工作,确保按节点开工建设。配合开展其他工作,如高铁西站开发建设、电力迁建、县规划道路管网与城铁交叉项目上报等工作。

10.发展可再生能源。2023下半年持续推进我县新能源领域建设,严格执行2023年濉溪县新能源力争完成并网规模达到20万千瓦,完成投资超10亿元,独立公用储能电站实现零突破的目标。

11.GFDY和RMFK。参与省国动办开展的GFDY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做好GFDY战备值班工作;结合9月18日国防教育日组织专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严格落实《安徽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建设公共隐蔽工程,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着重抓好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南部次中心医院、濉溪县医院、人防物资储备库等重点工程监督管理;对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制定方案,联合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检查,保障人防工程功能不受侵害;继续做好通信警报保障,全面落实人防应急工作,做好指挥中心通信指挥系统等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认真履行人防应急支援使命职责。做好“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制定详细的警报试鸣工作方案,开展防空警报器检查维护工作紧密结合城市发展,适时增加电声警报器,做到城区警报音响全覆盖;完成全年训练演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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