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10-11 15:29文字大小:[    ]背景色:       

今年以来,县发展改革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分析濉溪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全力扩大有效投入,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我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指标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方面,1-8月份,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1%,其中,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35.7%,工业投资同比增长51.7%,技改投资同比增长57.6%,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92.8%,建安工程投资同比下降3.6%,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2.8%。预计全县1-9月份完成投资148.8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9月份当月完成投资17.9亿元,预计环比增长22.6个百分点。9份新入库项目10个,预计完成投资0.9亿元;28个在库房地产项目,预计完成投资4.2亿元;其余225个在库投资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3.7亿元。服务业方面,1-8月份,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9%;限上批发业同比增长29.2%、限上零售业同比增长11.9%、限上餐饮业同比增长29.2%、限上住宿业同比下降58.6%。房地产销售面积35.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5%。8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5%,存款余额同比增长14.6%。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1-8月份,包含煤化工因素,濉溪县81家战新企业,产值累计增速2.9%,战新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31.6%;剔除煤化工因素,濉溪县63家战新企业,产值累计增速2.7%,战新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24.6%。1-8月份,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增加值增速2.4%,高技术投资项目7个增速384.8%。

2.重点项目建设。省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全县2023年省级A类重点项目51个,总投资5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7.4亿元。1-8月份完成总投资70.1亿元,投资完成率80.1%,高于序时进度14个百分点。其中续建项目完成投资51.1亿元,投资完成率76.6%,高于序时进度10个百分点。计划开工项目完成投资19亿元,投资完成率91.78%,高于序时进度25个百分点。省重点项目开工率为85.7%。县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2023年全县共安排重点项目271个,总投资175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3.2亿元。1-8月份完成投资134.44亿元,投资完成率64.28%,低于序时进度2.3个百分点。承办一月份、三月份、七月份三次市级集中开工主会场,分别为S235濉唐路三期、力幕三期、英科医疗防护用品及包装项目。濉溪县 1-8月份市级集中开工及一、二、三季度省开工动员重点项目43个,总投资146.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69亿元,39个项目已开工,开工率为90.7%,28个项目已纳统,纳统率65.1%。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国家、省战略机遇,在“两新一重”、民生短板、重大区域战略等方面,截至目前,共谋划项目215个,总投资736.6亿元。截至目前,社会事业类项目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1项,总投资177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6万元;专项债卫生项目6项,总投资188940万元,发行债券140000万元,已发行债券63200万元,今年截至目前发行债券54300万元,卫生项目已完成1项,剩余5项预计12月底部分完工。8月份谋划专精特新项目1项,总投资50000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30000万元;9月份申报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中央预算项目6项,总投资22491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12000万元;柳孜遗址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近期完工;大棚项目:钢结构基础已完成;文物遗址基坑的文物保护施工已完成;钢结构构件已加工完成,并于10月9日进场并做吊装准备工作;门卫、管理用房主体框架完成;实体围墙完成95%;一期水系完成90%;道路路基土修整完成50%。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 75 %。该项目预计2024年6月竣工。

3.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濉溪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调整工作。落实南北合作共建有关政策,推动与湾沚区合作共建深化。申报智慧濉溪、高铁西站片区现代化农业专项债项目、淮北市濉溪县冷链物流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项目3个,总投资7.83亿元。牵头编制印发《濉溪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试行方案(2023—2025年)》《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绩效考核试行方案(2023年)》。申报2023年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总投资135.4亿元,需求26.32亿元。成功申报并下达皖北贴息资金114.82万元。成功申报并下达濉溪县沱河流域(刘桥段)项目纳入2023年重点流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337万元、濉芜双创孵化园项目纳入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投资5000万元。获批2023年促进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暨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省级补助资金(6+2承接平台)资金4350万元。2022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南北共建园区考评第5名。2023年标准地出让5宗,458.53亩。报送充分利用金融政策支持园区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总投资70亿元。开展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库中期评估调整相关工作。推动与西藏措美县哲古镇、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结对共建。编制完成《关于濉溪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编制完成《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待10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完成《濉溪县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工作,汇总我县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推进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并报送省发改委;印发《濉溪县2023年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4.服务业发展。开展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将达规企业纳入统计。今年以来,新入统6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其中5家企业参与核算。强化政策引领作用。牵头制订《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抓好项目申报管理。组织濉溪县粮油贸易公司临涣粮库新建仓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申报2023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中瑞农批市场申报成功省级冷链集配中心并获得50万省级资金;组织县开发区申报省第三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组织中瑞农产品批发市场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督促中瑞冷链物流中心、安徽省铝制品质检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工程进度。督促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尽快完成前期手续,为项目争取做好准备。

5.推动重点改革。实施能耗预算管理。制定2023年度濉溪县能耗预算管理计划,明确2023年全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根据省、市要求暂按“十四五”后三年平均3.2%确定;规上企业能耗预算控制目标89.15万吨标准煤,较2022年削减4.68万吨标准煤,细化分配用能预算指标,压实各镇、园区属地管理责任。根据2022年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逐一分解下达全县19家重点用能企业2023年预算用能量,预算计划下达企业用能量84.35万吨标准煤,约占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的94.62%。落实“双控”目标任务。采用量化方式,对各镇2022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开展用能预警监管。实施能耗“双控”预警机制,对前两个季度超预算用能的2个园区下发提示单;对全县1-7月份公共机构用电情况进行通报。推进环保督察整改。2023年涉及我单位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共7件,其中,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1件,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5件,市县自查问题1件。截至5月底,已完成销号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1件,省环保督察问题4件,市县自排查问题销号1件,剩余1个问题预计均能在整改时限内完成销号。推动生态文明发展。起草并出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方案》《濉溪县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落实方案》等文件;组织县开发区申报成功2022年省级节能与生态专项资金100万,推进园区环境质量改善。加强能源建设。2023年前三季度新增集中式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19.5万千瓦,完成投资超10亿元。分布式屋顶光伏2023年前三季度新增并网3397户,合计并网装机规模90MW。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广审批替代、容缺受理等6类信用承诺。印发《濉溪县县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制定《濉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指导异议处理及信用修复,今年来共完成6家异议处理、262家企业信用修复。印发《濉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开展诚信宣传工作。

6.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1-9月份,我县共完成各类项目交易数(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其他交易项目)363个,同比增加14%;交易额65.4526亿元(包含新增特许经营权项目27亿元)。其中,交易项目各类别情况为: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交易数118个,交易数占比33%;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数155个,交易数占比43%;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数68个,交易数占比18%。与去年同期相比,交易数同比上升14%。从交易项目类别来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额占比较大,占比76%以上;从交易项目行业来看,工程建设项目主要以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建设为主。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截至9月份共随机抽取37个交易文件评估其合法合理性,查出10个问题文本;随机抽取异议答复19个项目,发现8个问题,随机开评标现场抽查9个项目,发现3个问题;以上问题均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严肃查处线索举报事项,截至9月份,依法依规受理投诉12件(招投标4件,政府采购8件);办理举报、移交等信访事项15件,行政复议案件1个,均已按照流程办理。严肃查处招标活动相对人,截至9月份,处理代理机构4家5次,督促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提升,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约谈市场竞争主体2人。共梳理历史沉淀保证金177.06万元,截至目前已清退169.41万元,清退率为95.7%。加强价格与收费管理。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项目收费审核及经营性《服务价格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共发放《服务价格登记证》15份;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上半年共备案商品房开发项目12项次。出具《价格认定报告》200个,标的额8285606.20元:其中涉刑事案件185件,标的额55564016.20元;涉纪检监察案件2件,标的额44927.00元;涉行政案件13件,标的额269990.00元。

7.保障粮食安全。出台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夏粮收购预案,夏粮收购期间上报收购信息和收购数据;上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情况;印发《濉溪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23年度粮食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调整粮食安全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县级成品油储备建设;方便各民营企业开展粮食购销活动,共办理新增粮食收购企业备案7家、变更7家,截至9月底,我县共有62家备案企业,新增粮食企业仓储备案7家;围绕“储备安全 科学减损”主题,开展2023年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我县三季度末政策性储粮库存约35.2万吨,其中县级储备2.6万吨、最低收购价粮约32.6万吨,分储在23个库点。根据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要求,濉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袁店粮站1600吨最低收购价粮、铁佛粮站766吨最低收购价粮、油榨粮站7476.128吨县级储备粮的出库工作进行了监管,派出驻库监管人员3人,制定出台《濉溪县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办法》。在各企业出库期间会同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到各粮食出库点进行不定期巡查,指导企业规范出库。

8.推进暖民心行动和民生实事。2023年,濉溪县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和50项民生实事。截至目前,10项暖民心行动20项监测目标中有17项已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0%以上。剩余1项整治和改造提升乡镇菜市进展较慢,低于序时进度。50项民生实事中,濉溪县共承担40项任务。其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培育认定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等3项待市级分解任务,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低保标准等26项民生实事已完成年度目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11项民生实事有序进行。

9.加强城际铁路建设。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征迁工作方面,淮宿蚌城际铁路(濉溪段)长度46.4公里,红线内房屋699户,已拆除699户,拨付征迁资金4.88亿元,实现淮宿蚌城际铁路全线净地交付施工方使用。环评线内共295处房屋,其中274户已签订协议,21户未签订协议(刘桥镇14户,四铺镇3户,百善镇3户,双堆集1户)。濉溪县9处企事业个案已全部完成。电力迁建工作方面,西部片区电力迁改共56座基塔,新建线路11公里,56基塔已全部完成,架线工作已完成,新建线路已成功送电。电力迁改涉及的202省道沿线共87处房屋,目前39户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已审计通过11户,拨付征迁补偿资金644.97万元。初步测算87处房屋需要征迁补偿资金1.2亿,已拨到西站片区电力迁改专用账户2000万,目前正在向市发改委及市交投集团申请剩余征迁补偿资金1亿。站房方面,淮宿蚌铁路濉溪县境内淮北西站和双堆集站站房初步设计已完成并上报国铁集团等待批复。预计2023年10月份正式施工图将完成批复,计划于11月份进行双堆集站站房建设施工招标,12月底施工单位有望进场施工。淮北至阜阳城际铁路:阜淮铁路濉溪县境内全长23.6公里,先行用地193亩已获批,第二次土地报批工作已完成,等待批复。阜淮铁路拟征收土地面积917.645亩,共1254户,已完成征收土地280.96亩,签订征收协议499户;拟征收宅基地349户,已签订协议71户,已实施房屋拆除9处;企事业个案征收4家,正在开展测绘评估工作;共拨付征迁资金3723.21万元。先行用地设计亩数193.59亩,已施工160.67亩,占比82.9%。混凝土拌和站2座、制梁场1座、钢筋加工厂3座及施工便道已全部投入生产。


二、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投资继续大幅度下滑。2022年1-8月份,房地产完成投资51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35.1%。2023年1-8月份,房地产完成投资30亿元,同比下降35.7%,仅占全社会投资的22.9%,下拉濉溪县投资增长9.1个百分点,2022年1-9月份,房地产完成投资57.8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34.4%,同期濉溪县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房地产投资来拉动,今年,因为在库房地产项目少,在库28个房地产项目,项目个数较上年同期减少8个,而且主体工程基本在2022年建设完成,有8个项目已竣工,有7个项目基本竣工,加上企业投资意向不明显,缺少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导致濉溪县房地产投资大幅度下滑,下拉濉溪县投资增长。政府性投资项目贡献率减弱。从各行业类型完成投资来看,1-8月份濉溪县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年完成投资同比下降79.4%,下拉濉溪县投资增长8.7个百分点。濉溪县公共设施管理业项目13个,同比减少5个。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严重不足,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其中,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基础设施、雁鸣大道和综合管廊项目去年同期共完成投资5.2亿元,今年因项目贷款还未获批,缺少资金,项目暂停,1-8月份无法贡献有效投资;安徽省包浍河治理工程,因上级资金还未到位,缺少资金,项目进展缓慢。制造业投资项目体量小。从项目个数来看,2022年1-8月份,濉溪县制造业投资项目84个,完成投资37.3亿元,平均每个项目完成投资0.44亿元;而2023年1-8月份,制造业投资项目94个,完成投资23.6亿元,平均每个项目完成投资0.25亿元;项目个数同比增长11.9%,完成投资同比下降36.7%。从完成投资来看,在库94个制造业项目,1-8月份完成投资为0的有16个,完成投资不足500万元的项目有36个,完成投资超亿元以上项目仅6个,部分企业投资意向不明显,完成投资远低于原计划投资,如:安徽友河铜业有限公司再生金属综合利用项目,仅完成原计划投资的1%。

我县存量规上工业企业能耗量普遍较大,工业结构偏重的现状短时间难以解决;2023年拟建项目数量多,能耗需求量大。根据能耗预算管理计划,2023年我县规上企业能耗预算控制目标为89.15万吨标准煤,较2022年下降4.68万吨标准煤,目前我县规上工业能耗可用量仅能勉强满足存量规上工业企业使用,无法满足新投产项目所需能耗量。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

1.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根据全年目标任务,结合在库项目和计划新开工项目建设情况,将任务具体到行业、镇、园区、项目,摸清未来半年计划新开工入库项目,倒排工期,力争三季度末冲刺,确保四季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提速濉芜现代产业园双创孵化园建设项目、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恒源煤电2023年基建及维简工程项目、沱浍河航道(李口至临涣段)整治工程、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项目、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督促设备发票开具,力争在四季度形成更多投资量;重点关注袁店一井煤矿塌陷区90MW水面光伏发电项目、界沟安置小区项目、淮北港浍河港区韩村综合码头工程等计划入库的重点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入库贡献投资量。

2.服务业方面。结合三季度服务业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完成服务业全年增加值增速6%的目标,抓实抓牢统计基础数据的上报工作,及时关注影响服务业GDP核算的各项指标,把握时间节点,紧盯影响服务业核算的各项指标,重点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时进行各行业和各责任部门情况通报,做好研判分析,确保行业平稳发展。加强与市发改委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申报指导。计划四季度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2024年国家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积极准备组织2024年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申报工作;做好省服务业引导资金争取工作;积极对接税务局、市场局、统计局,摸排2022年四季度以来新开业服务业企业,针对年营收能达到纳统条件的企业逐一对接、实地走访,指导发展前景较好的、发展质量较高的企业及时纳统入规。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等方式做大做强在库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争取全年新增5家以上服务业企业。

3.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强化项目谋划。目前,2024年县级重点项目表格初稿已基本梳理完成,根据计划新开工项目的手续办理情况及成熟度及时申报进2024年省级、市级重点项目,确保2024年项目接替有序,贡献更多有效投资。强化项目调度。全面落实“四督四保”推进机制,继续实行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包保制度,及时统筹协调项目建设难点堵点,对问题项目建立台账进行销号管理。配合完成季度省集中开工、月度市集中开工。继续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系统报送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强化通报考核。严格实行对县级重点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观摩点评、年终考核”,强化奖惩兑现,加强省、市重点项目,县重大项目互有交叉衔接,配合县委督查考核办做好月度重点项目考核工作。强化资金争取。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调度。摸排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加强项目日常调度和预警,确保“五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完工率)排名不靠后。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资金支持方向,结合濉溪县实际,积极谋划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时间观念、节点意识,强化要素保障,抓好项目前期手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组织指导濉溪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等项目单元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做好县城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情况摸排工作,配合省、市发改委持续对接有关金融机构,促进县城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融资工作落地见效。谋划推动2023年度专项债,2024年度重点水流域、长三角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

4.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加强战新企业调度。加强与各镇、园区对接,及时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每月按时收集、分析、上报战新企业数据。重点调度高技术投资项目,加快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重点监测对增加值贡献较大的企业。做好2023年战略性新兴企业名录调整工作,根据最新省市文件要求,会同县统计局,对达到入库要求的企业及时纳库,为停产、退规企业申请退库,力争完成市下达的20%增速的战新目标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争取。积极对接市发改委,提前做好项目摸排。会同县财政局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2年度“创响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的资金下达工作。做好创优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开展为企服务宣讲会和座谈会,确保完成2023年度考核任务。加强“双招双引”重大项目调度。加强与各镇、园区、县商务局联系,每月按时调度亿元以上新材料产业项目、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在安徽省“双招双引”综合调度管理平台更新项目信息。推动在谈项目早落地、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季度考核、平台考核要点,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以评促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质量,强化工作举措,开辟重点、重大、民生项目“绿色通道”。标前主动对接,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标中重点保障,提供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全程跟踪,为进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以提升服务效能为目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实施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压缩场内流转周期,实现交易信息公开、交易过程公开,交易流程公开,打造阳光交易平台。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努力让市场主体、群众“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坚持立行立改,着眼长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大力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运用大数据技术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行为,形成全过程“管、防”一体长效机制。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守住廉洁底线。

6.推动节能降耗。按照国家、省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部署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按照重点用能企业“一企一策”节能技改具体落实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重点用能企业加快落实节能技改措施,尽快实现节能效果;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工业、建筑业、交通、商贸、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及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的节能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完成第九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等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工作安排,持续做好碳达峰工作,拟于今年完成《濉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

7.抓好粮食安全。开展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周宣传;积极推进县级成品油储备建设;推进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开展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粮食仓储企业备案;出台县级粮食应急预案;进行本年度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继续做好我县的政策性储粮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的巡查,确保全年粮食储存安全,生产无事故;联合县财政局和农发行开展县级储备粮入库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联合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开展好秋季和冬季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普查;联合市场管理局对粮食收储企业进行夏粮收购的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

8.推进暖民心行动和民生实事。加强对暖民心行动和民生实事项目的指导力度,成立督查组,坚持每月一督查,对低于序时进度的进行通报,及时全面掌握暖民心行动和民生实事项目动态情况。对于进度较慢的乡镇菜市场加强督导,确保10月底建成使用。健全督导检查机制,联合县人大、县政协持续做好民主监督,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继续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制定并发放资料汇编,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9.推进城际铁路建设。铁路建设及电力迁建工作按照施工方计划推进,重点协调施工时出现的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工作;跟进淮宿蚌城际铁路环评线内征收工作,继续做好铁路建设过程中维稳工作;完成阜淮铁路安置住房的成本价、市场价评审工作,待用地批复下达后,侧重土地房屋、先行用地征收工作,确保按节点开工建设;配合开展其他工作,如高铁西站开发建设、电力迁建、县规划道路管网与城铁交叉项目上报等工作。

10.发展可再生能源。2023下半年持续推进我县新能源领域建设,严格执行2023年濉溪县新能源力争完成并网规模达到20万千瓦,完成投资超10亿元,独立公用储能电站实现零的突破的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