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12-28 17:3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

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

2023年,县节能办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反食品浪费工作,现将我单位承担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策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印发了《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濉溪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定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划分标准和评价参考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明确了工作内容、步骤和责任分工,为全面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宣传氛围。在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活动期间,组织各镇、园区及县直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三)注重示范推广,做好先行先试。一是按照市下达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目标任务,将濉溪县司法局、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3家公共机构列为第二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二是组织县级部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在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桶边值守等志愿者活动4次,推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前发展。三是联合县城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过发放分类垃圾桶的方式,鼓励县直各公共机构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分类落实存短板。全县公共机构对于垃圾分类处置落实不够全面,公共机构垃圾投放源头不分类,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效果不明显。二是台账管理有缺失。按照上半年检查反馈情况,我县大多数公共机构未能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的有关要求落实台账化管理工作,导致在上级督察考核中扣分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制度保障。创新制度管理,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两型”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的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统计台账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二)落实日常督察。根据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安排,县发改委将会同县垃圾分类办、县管中心等单位,落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日常督察考核,以督促进,以考促改,推动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面提质。

(三)鼓励广泛参与。结合系列宣传活动,鼓励公共机构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从而促进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反食品浪费节约意识。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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