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迦美凯兴府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2-23 09:48文字大小:[    ]背景色:       

安徽迦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批迦美凯兴府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淮北市发改委(物价局)、房管局《关于明确淮北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物业相关问题的通知》(淮发改价格[2015]394号)等有关规定,经对迦美凯兴府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成本费用等方面的审核,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并参照目前物业服务收费水平,经研究,现将迦美凯兴府小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基准标准为(A级):每月每平方米1.1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一费制,住宅小区内二次供水、共用电梯、公共照明、景观水系、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公共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不得另行收取。你公司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规定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15%以内制定具体标准,报我委备案后执行。

二、物业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你公司接文后应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小区内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同时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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