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调整淮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10-11 15: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有关单位、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停车收费管理,依据《淮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淮发改价费〔2022〕361号)第五条第4项规定,结合我市停车收费实际,现对我市部分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具体如下:

1、增加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每日停车收费封顶时间:连续停车8小时封顶。(例如:A类小型车停放30分钟免费,30分钟一1小时收费4元/辆,1小时-8小时收费14元/辆。合计停车收费18 元/辆。)

2、调整地下公共停车场(点)每日停车收费封顶(不分收费类别):小型车由7元/辆调整为10元/辆;大型车由12元/辆,调整为 15 元/辆。

3、增加政府定价地上公共停车场(点)免费停车时段(不分车型和收费类别):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停车30分钟至2小时按基本计费标准,停车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本通知自 2023年11月1日执行。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公安局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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