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10-25 16:5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潘海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孙疃港配套物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方面,根据孙疃港发展需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符合用地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对符合规划的配套物流发展项目,统筹全县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支持项目发展。
二、规划方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与孙疃镇对接,指导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预留孙疃港配套物流产业集聚区用地及布局。同时依据目前已审批实施的淮北港韩村港区孙疃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积累的工作经验及做法,靠前服务,为项目立项提供绿色通道,积极出具用地初审意见、加快审查选址论证报告、简化方案审批流程,针对具体项目容缺办理用地、工程规划许可相关证件。
三、项目方面,县发改委将积极对接孙疃镇,推动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完成,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完成的情况下,指导项目申报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经贸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物流集聚区等符合项目申报范围的上级政策资金,积极协助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的支持。
四、资金方面,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目前无法针对孙疃港配套物流发展出台具体的资金支持方案,建议孙疃镇采用招商引资方式,吸引优质企业投资,推进孙疃港配套物流产业发展。
感谢潘海船代表对孙疃港配套物流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接下来我们会把落实建议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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