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JY012号建议的答复
对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JY012号的答复函
苏文华代表:
关于您提出在城区内广泛设置便民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是完善办理责任机制。接到交办代表团的建议后县发改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办公会议,根据建议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交办,明确分管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负责,积极与苏文华代表沟通对接,倾听代表的建议,明确具体要求,抓好建议办理落实,确保该建议得到及时、准确和让代表满意的答复。
二是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在代表团建议办理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办理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及时会商对接各涉及职能部门,落实建议中具体事项,按照我县发展实际,针对性给予答复。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濉溪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年由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牵头编制《濉溪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已融合至《淮北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充分考虑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科学编制,以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目前濉溪县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已投入使用各类充电设施4916处,其中公司自用充电桩58座,社会经营充电桩118座,私人充电桩4740个,已有效缓解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
二是高度重视电动车安全充电问题,通过张贴安全充电宣传海报、发放安全充电手册等方式,开展安全充电宣传教育,及时通报因充电不当引发的典型火灾案例,引导广大居民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充电行为。
三是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23〕19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23〕8号》,目前淮北市打造全市充电设施一张网,由市发改委备案,市交控集团统一建设。县发改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造全市“一张网”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安全监测和故障预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引导优先建设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车位预留安装条件100%。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解决市民出行充电难问题。
二是引导在既有居民区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鼓励将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优先作为充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解决私自拉线充电问题。
三是探索推行“充电+商业”模式,在充电站配套建设便利店、休息区等增值服务设施。试点"光储充换放"一体化充电站。进一步提升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全方位发展。
感谢苏文华代表对县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接下来我们会把落实提案建议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欢迎您们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濉溪县发展改革委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