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濉溪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19-01-07 14:25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全县教育基本概况

濉溪县现有11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濉芜产业园区,面积1987平方千米,总人口110万,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20所,教学点59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15136人,其中小学在校生79306人;初中在校生35663人;特教生167人。

二、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项目计划编制

为落实我县2018年教育工程项目,2017年下半年就进行了前期的排查摸底工作,学校针对排查结果制订改造计划,计财股汇总后,由教育局各包片领导带领由基教、计财、督导室等股室同志组成的检查小组,逐校逐项目进行核查,初步确定各校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清单,然后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二)资金落实

1.资金预算安排

2018年度我县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12831.6万元,实际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117.55万元,其中:义保公用经费9042.93万元(省级以上资金8096.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46.13万元);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1193.55万元;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418.07万元(中央资金208.0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0.03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463万元(中央资金1231.5万元、省级资金1231.5万元),所有预算资金均已落实到位。

2.公用经费核拨

截止到2018年10月,全年义保公用经费已经拨付到校9042.93万元,拨付比例占全年预算的101.78%,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义保公用经费预算拨付计划,超计划部分主要用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3.资助资金发放

我县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能严格按省、市财政、教育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程序规范、合理。全年共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419.43万元,资助学生6996人次。其中:春季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214.63万元,资助学生3591人;秋季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204.08万元,资助学生3405人;其中,共资助建档立卡寄宿生2821人,资助资金164.05万元。初中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所有建档立卡寄宿生的资助资金均在规定时限前发放完成,非建档立卡寄宿生的资助资金也在10月份发放到位,比规定时间提前1个月完成资助计划。

三、过程

(一)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建立

2018年我县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濉溪县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濉教〔2018〕69号),继续执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实施办法的通知》(濉教〔2017〕13号)、《关于印发濉溪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计〔2016〕6号)、《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工作执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教计〔201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基〔2016〕9号)、《濉溪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计〔2016〕25号)等文件精神。

2.建设项目管理

在建设项目管理上,我县全面落实以县为主“五统一”的管理模式,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企业信用记录制。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定期召开施工企业单位调度会,据实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及时通报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施工安全提出相关措施和意见,今年暑期即制定了打好“60日攻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措施;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财股同志分片进行跟踪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定期组织巡查、督查,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验收评估关,确保工程质量;三是项目学校成立三人小组,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到全县工程虽量多面广但有条不紊,各工程都在有效监管之中;四是严格处罚措施。把违约处罚纳入合同条款,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对承包人按每次10000元进行处罚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五是规范工程验收:各工程实施过程中分步和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到位,及时留存音视频资料,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初验,待相关资料齐全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六是工程决算由审计部门统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工程实施时积极协调发改委、建委、环保、财政、审计等部门,结合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建立工程项目绿色审批通道,落实项目建设减免优惠政策,协调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监督检查实施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濉溪县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濉教〔2018〕69号),明确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各校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计〔2018〕12号)、《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的通知》(教计〔2018〕20号)、《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期检查的通知》(教计〔2018〕24号)、《关于开展全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濉发改价检〔2018〕3号)、《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计〔2018〕27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计〔2018〕39号)、《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终期检查的通知》(教计〔2018〕44号)等,对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进行了重点督查,在每次检查前期,各校也分别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报告。

4.宣传工作开展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并享受到党的政策红利,我县印发了《濉溪县2018年教育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濉教〔2018〕71号),并于3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4月份教育民生工程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计〔2018〕10号),为配合全市教育民生工程工作的宣传,我县8月份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9月份教育民生工程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计〔2018〕26号),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4、9月份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组织相关股室同志走上街头,发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宣传单,并现场对来访群众答疑解惑。各校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自身有利条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5.业务培训组织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2018年1月,我县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部门决算及计划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教计〔2018〕1号),2018年7月下发了《关于组织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的通知》(教计〔2018〕21号),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长、分管副校长、财务人员等进行了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学习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淮北市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文件汇编,并留有一定时间进行交流提问,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把培训落到实处。

6.月报报送质量

我县能按时按质按量填报《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展情况表》和《淮北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并能做到数据准确无误,一次性审核通过。

(二)财务管理

1.经费支出审核

按照“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采用“二上二下”的程序将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全部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为确保各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转,我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付完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校,各学校建立经费支出双审核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所有学校均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为确保义保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做到各项支出据实列支,杜绝虚列虚支、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白条支出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充抵支出现象发生,同时学校能严格按照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开支费用,没有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加班费、福利津贴等人员费用以及用于还债、基建支出等。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支出的审核管理,各项支出在学校审核后报各中心学校所在地财政所审核后报销,超过5000元支出要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确保支出规范合理。为加强教师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指导,县教育局积极为教师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多种进修学习的机会,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各学校按照中小学校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各校培训费均高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标准。

2.国库集中支付

我县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效率、安全性和透明度,做到“两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3.政府采购执行

在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和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图书等购置等方面,我县制定了《濉溪县教学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濉溪县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濉溪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今年秋季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计〔2018〕40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指明了方向,确保对符合政府采购条件未实行政府采购的,不予支付,从根本上确保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4.民主理财实施

各中心学校均能严守财经纪律,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在校长室和工会领导下对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及所有往来帐目进行定期核查,确保义保公用经费的支出合理、合规、合法。

5.财务信息公开

各校均已建立了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按月或按季度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确保公用经费在阳光下运行。

6.实物资产管理

为全面摸清“家底”,强化各校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

结合, 我县制定了《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的通知》(教计〔2018〕38号),关于转发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计〔2018〕42号),各校能依照文件规定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资产采购登记台账,分别制定了公物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账实、账帐、账表、帐卡相符。

7.资助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的力度,确保各项惠农资金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流程的通知》(濉政办秘〔2017〕124号),对目前运行的濉溪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系统进行升级,并拓展到相关部门,确保资源共享,实行网络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县教育局也实现了资源共享,贫困寄宿生资助资金用该系统通过逐级审核,最后由财政所打卡发放;为提高效率,让学生及时享受到资助,对外县建档立卡寄宿生我们则通过农商银行统一集中打卡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保障了资金安全。

四、产出

项目产出

1.项目建设进度

2018年我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共计划下达24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31.5万元,省级资金1231.5万元,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计划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87个,面积83000平方米,目前工程已经全部完成,投资完成率100%。

2.资助政策落实

2018年我县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和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数据安排,计划资助贫困寄宿生为每学期3481人,全年计划安排资助资金416.8万元。本年度我县实际共资助贫困寄宿生6985人,资助资金418.063万元,超额完成资助任务。其中资助建档立卡寄宿生2821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64.05万元,做到建档立卡寄宿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3.学校收费管理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杜绝各类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的春、秋两季分别进行收费管理方面的自查自纠,2018年县教育局为加大管理力度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计〔2018〕12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计〔2018〕27号),为加强监督检查县发改委(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濉发改价检〔2018〕3号)等文件,秋季学期发改委、教育局并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全面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五、效果

项目效益

1. 项目运行情况

2018年我县通过春季、中期、年末共三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评价工作的考核,全面检查了学校校舍及其配套设施、仪器仪表、图书等资源的利用情况,各校均能充分发挥所有设备设施的效益,不存在闲置、浪费现象。

2. 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

2018年12月初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了《2018年

度濉溪县教育民生工程群众支持度调查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调查,受访的所有家长和学生均了解并支持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工作,满意度达100%。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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