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21年度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10-21 09:14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淮师大附属中小学校:

2021年-2022年学年度秋季学期全市高三年级8月23日返校上课,其余年级9月1日返校上课。为做好秋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目前变异的新冠毒株,具有传播速度快、体内复制快、转阴时间长等特点,使防控工作更加复杂和严峻。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秋季开学各个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应综合属地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准备,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制定具体的线上和线下开学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各学校要提前组织人员查漏补缺,细化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疫情防控条件不达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无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三不达标的学校不能开学,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平安和校园安全。

二、严格返校健康审核。在省(市)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应在开学前14天返淮,并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管理;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确诊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对暂缓返淮、隔离观察、疑似和确诊的师生员工,要加强联系,掌握情况,注重心理疏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开学前14天每位师生员工(包括学校食堂、物业等第三方人员)每日都要进行个人健康状况自查,定时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所有师生员工必须填写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表。各学校要对返校师生进行健康查验,逐人查验14天健康自查表,12周岁以上学生和教师员工要核验疫苗接种单或禁忌证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返校。学校食堂、物业等第三方人员在其入校返岗前需查验防疫行程卡、14天自查表,提供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培训。

三、控制师生聚集性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和“不审批不外出,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师生外出,不得组织师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要求,严格控制学校内大型活动和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今年高一新生军训安排在秋季开学后进行,各学校要制定军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所有新生和参与军训教官的身体状况进行排查,落实防控要求。其它年级不得组织军训活动。

四、落实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设定“一米线”、测温通道和安康码,严格落实进校人员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安康码与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双码”查验制度,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校;因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需核验健康状况并同时查阅防疫行程卡方可进入。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的核查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五、加强防疫物资保障。根据学校规模、教职员工和学生数量,结合学校开学方案,备足备齐疫情防控必需的消毒工具、消毒液、体温检测仪、洗手液、防护口罩等防疫物资。加强疫情防控设施管理,确保运行正常。对前期储备的防疫物资要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等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并按要求及时补齐。

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师生返校前各校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强化对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机房、报告厅、宿舍楼、食堂、公共浴室、厕所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通风、消毒,每日组织卫生清洁。完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堂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配置分类垃圾箱(桶),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七、开展师生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家校协同,提高全体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开学第一课以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为主题,开展专题教育,宣传当前疫情形势,引导学生不参加校外培训,尽量少到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防疫三宝”、牢记“防控五要”: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八、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县区教育局要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自秋季学期开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要加大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秋季开学后,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校外培训机构方可开展线下培训,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举办线下培训。

九、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安全有序做好疫苗接种服务保障。组织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师生“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分年龄段组织好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面排查18岁以上未接种疫苗的师生,督促引导接种,巩固教育系统师生的接种率,切实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确保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防控机制严密到位、防控措施严实到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相关信息数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错报信息。县区教育局要开展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暑期校园管控、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情况、师生接种工作落实情况、在校师生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等,确保防控措施件件落实落细,精准防控,切实做到守校担责、守校尽责。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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