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12-13 08:1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107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1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濉溪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答复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2021年,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0件,纸质版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濉溪县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流程,做好基层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建设。2021年公开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发布0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0条、其他文件0条,涉及义务教育重点领域,以保民生为根本宗旨,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等19个专题页面栏目信息。二是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落实信息发布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及时落实整改任务,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补缺补差,规范信息管理。2021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11.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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