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22-03-24 10:35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市、县(区)财政局、职业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院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05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院校)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项目编号:340000221407000000047),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和有关院校要认真落实《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教组发20216)、《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皖教职联〔20191号)等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要求支持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实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等。在分配相关资金时,要结合实际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倾斜。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

二、各地应按照《安徽省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0464)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待2022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各地应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