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教育局开展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实地督导评估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23-11-09 16:06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促进全县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10月8日至12日,濉溪县教育局督导室组织督评组对81所幼儿园进行了幼儿园办园行为实地督导评估。

本次督导评估为第二周期第一批次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第一周期评估从2018年开始至2021年结束,。2022年,我县对第一周期评估不合格的幼儿园进行了复评。按省市规划,2023年启动幼儿园办园行为第二周期评估。

为做好本次评估工作,督导评估前,督导室组织全体责任督学、全县幼儿园园长及参加自评的教师进行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线上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办园行为指标体系、规范办园要达到的条件、督导评估程序、关键指标解读及评估报告撰写等,通过培训,督学、园长及参加自评教师对幼儿园督导评估、规范办园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各督评组深入81所幼儿园实施实地督导评估。督评组遵循“以评促建、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工作原则,严格对照指标体系逐项核实赋分,对未达标项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向被督查园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园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在规定期限内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通过督评发现,各中心学校、相关幼儿园高度重视督导评估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相关幼儿园均已按时间节点完成了佐证材料、自评报告的上传及迎评资料的准备,资料充分细致。大部分幼儿园办园条件较第一周期督导评估时有所改善,园所环境绿化、美化,符合幼儿特点,区角设置科学合理,能够满足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各项设施设备较为齐全,玩具种类丰富多样师幼关系融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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