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排查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按照淮北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排查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排查方案
2024年5月8日
附件
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按照淮北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改课后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课后服务政策,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开展,确保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10日。
三、排查内容
1.完善课后服务政策方面。全面排查已有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重点包括:
(1)是否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已制定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当前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
(2)是否制定课后服务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指导性意见或方案等;
(3)是否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
(4)是否按照由县发展委同县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5)是否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规范课后服务程序方面。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流程,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重点包括:
(1)是否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确保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
(2)是否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确保课后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3.规范课后服务时间方面。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和范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做到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重点包括:
(1)课后服务时间是否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2)是否将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3)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是否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4.规范课后服务内容方面。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丰富课后服务课程,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点包括:
(1)课后服务安排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主要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2)是否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是否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5.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全面排查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及规范收费行为等。重点包括:
(1)是否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2)是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
(3)是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
(4)是否制定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能够统筹安排好本校教师和校外教师资源,合理引导调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
(5)是否存在跨学期预收课后服务费,擅立项目收费或将规定时间、内容、范围之外的其他教学活动或服务事项当成课后服务进行收费等各类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问题。
6.强化课后服务安全管理方面。全面排查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确保课后服务安全有序开展。重点包括:
(1)是否存在消防、治安、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方面安全隐患;
(2)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等各类安全隐患;
(3)是否按要求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4)是否引进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四、排查方式
1.自查自纠。以中心学校和局属有关学校为单位全面排查本辖区(本校)内已有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政策措施,对照专项排查任务要求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限时逐条逐项抓好整改。(5月16日之前完成)
2.县级检查。县教育局成立工作组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并以此为镜,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各中心学校和局属有关学校将问题整改清单、自查报告(Word版和盖章PDF版)和整改相关图片视频(确保整改清单中的每个项目点都有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汇总后分别报送至教育局教育股(邮箱:sxxjyjjyg@126.com)。(5月28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完善政策保障,做好课后服务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2.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认真制定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对照专项排查任务要求,逐校、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扎实细致,不漏死角。
3.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家委会、家长学校共同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积极运用新闻媒体等手段建立交流展示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督导问责。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和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核查处置,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制定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并于5月13日前报送至教育局教育股。
联系人:刘福东 联系电话:6072171、607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