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回复
张卫华、高宏峰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定时开放小学体育场地设施供人民群众锻炼”的提案已收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次调研,结合我县中小学体育场地使用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濉溪县体育设施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学校398所,其中幼儿园177所,小学159所,初中 49所、高中11所、特殊学校1所;运动场面积95334.3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达标学校134个,其中城区23个、镇区23个、乡村88个;初中和高中体育运动场达标学校61个,初中49个、高中12个;校园足球场48个,11人制的18个、7人制的23个、5人制的7个。
二、校园体育运动场地开放情况
(一)开放原则和依据
濉溪县教育局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政策, 本着教学优先、安全保障、公益导向的原则,在确保校内师生教育教学需求,优先向本校学生及周边青少年开放,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及应急预案,立足公益性,探索多元化成本补偿机制。
(二)开放步骤和原则
本着分步推进的原则,首批开放了城关中心学校第一小学、新城实验学校、城关中心学校理想城校区、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等具备条件的学校;下一步在调研的基础上,需改造的学校(如教学区与运动区未隔离)列入第二批计划,成熟一个,开放一个。
(三)开放时间与对象
工作日非教学时间每天≥2小时(寄宿制学校工作日不开放);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每天≥8小时。开放对象为本校学生、周边学生、社区居民及社会组织,根据场地容量合理控制人数。
三、保障措施和经费
建立政府统筹、教育局和文旅体局牵头、部门协作的协调机制,通过财政拨款、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学校运动场地条件,对开放区域与教学区未隔离的学校进行改造,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