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5年,《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2025〕65号)印发实施,为做好2025年招生入学行为,现印发《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2025年招生入学要求,将“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等规定转化为本地可操作流程,确保国家教育政策在县域精准落地,县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要求,落实法规政策、保障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民生服务与风险防控。
【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起草《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征求教育局各股室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于2025年8月12日印发《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工作目标】
一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就近”招生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录取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是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城区、开发区公办学校由县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划定学区,下达招生计划,其它中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辖区内学校招生范围。
【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学籍管理。严格学籍管理,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后,学校须在2025年9月7日前为其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校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学校的收费必须按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自立名目另行收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享受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民办学校,应在收取学费时按照义保资金等额减免学费。对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收费时按购买标准减免学生学费。
【创新举措】
一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县教育局规定的网络系统报名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招生。二是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印发《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招生标准及相关管理举措,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濉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统筹开展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七项重点任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在统一招生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三)严惩违规行为。县教育局将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展板、网络平台及其他形式充分、深入、细致解读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确保学生、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报名期间,各学校要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接待家长咨询、提供服务。
咨询科室:濉溪县教育局教育股
联系方式:0561-607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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