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春假及清明假期温馨提示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26-04-03 17:0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春假及清明假期将至,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快乐的假期,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师生及家长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是交通安全。请同学们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乘坐无运营资质、超载超员车辆;骑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上路。请老师、家长们自驾出游时,谨慎驾驶,避免酒驾、超载、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二是反诈防骗。请同学们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透露家庭住址、银行卡密码等内容,不轻信陌生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向陌生账户转账。请家长妥善保管手机及支付密码,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文明上网。

三是防溺水安全。请同学们牢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请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对孩子行踪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四是防火安全。清明祭扫时,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墓园等区域,不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踏青野炊、烧烤时,选择安全指定区域,离开时彻底清理火种,确保无火灾隐患;居家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及时关闭电源、燃气阀门;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不盲目参与救火,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弯腰撤离,不乘坐电梯,沿安全通道快速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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