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濉溪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6年,为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建设,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类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现印发《濉溪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我县校园安全工作,全力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与治安保卫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我局实际,起草《濉溪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同步征求教育局各股室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于2026年1月5日印发《濉溪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排查,全面摸清底数、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严密防控,推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确保实现“校园内师生人身伤害案件零发生”这个刚性目标,严防发生校外伤害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主要任务】
围绕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掌握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情况、风险隐患、安防现状以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等情况,逐校逐园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清单”,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强化校园安防能力建设。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学校安全事关青少年和儿童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安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紧围绕社会安保维稳工作这条总纲主线,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全面动员部署,迅速传达至基层派出所及各学校。
(二)压实责任,整改见效。本次安全大排查行动涉及范围广、任务要求高,要抓好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对各项校园安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检查,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汇总通报教育部门,必要时通报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党委政府。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对各单位、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排查未全覆盖、不认真履职、不落实整改的,予以通报问责。检查情况纳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绩效考核。
(四)全面总结,及时报告。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经验做法和成效,要予以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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