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申报2019年度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县科技局发布时间:2020-04-15 16:0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7 年 8 月 30 日出台《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濉政﹝2017﹞33号文件,以该文件为依据,每年4月开展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补助工作。为更好的实施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补助工作,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文件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通过政策引导,优化财政科技投入,以奖励、后补助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科技有效供给。对推动濉溪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前期广泛征集企业、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县科技局牵头草了《关于申报2019年度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在多次征集县市场局等单位的意见,与县市场局联合发布《关于申报2019年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濉溪转型升级,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五、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了申报范围:在濉溪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是明确了奖补条件:符合《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中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创业人才九类条件要求;

三是明确了申报程序和时间:申报项目实行集中受理,受理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六、创新举措

1、《通知》在申报条件中明确了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申报;

2、《通知》申报材料中提出要提供信用证明材料;

3、由于机构改革,本《通知》区分出知识产权类奖补项目4项内容,由县市场局受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将对2019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资金兑现项目进行受理和初审,并联合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市场局、经信委、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拟兑现科技创新政策资金进行了专题研究,最终审定后,将进行奖补资金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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