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22-01-25 17:2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局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闸河路建投集团六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0886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科技局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定专人更新政务信息,维护网络安全。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公开等,对涉及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和相应的制度,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全面公开政府权责清单,及时公开专利行政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方面信息。推进科技扶贫、创新创业信息公开。推动政府决策、政策执行情况。截止至202112月31日,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2条。二是突出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信力。围绕科技创新等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让群众及时了解科技创新发展动态。2021年通过濉溪县政务公开网集中回复公众关切11条,通过科技工作QQ群回复服务对象咨询超60余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按时点、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2021年县科技局未收到任何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21年县科技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情况;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核发布,制定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安排等,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具体负责股室,做到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全方位的检查督促,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监督保障栏目公开,确保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根据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科技局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 创新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在维护好现有的政务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科技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等载体,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建立起“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抓、业务科室分工配合实施”的责任分层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奖励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二是加强社会评议,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三是严格责任追究,2021年度,各股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广度及深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基础较为薄弱,一方面不少群众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也存在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和督促检查,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拓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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