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科技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来源: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23-04-20 10:5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案  由:关于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增添发展内生动力的提案

内  容: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突破供给约束堵点,依靠创新提高发展质量。“科技创新”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实现创新发展,首先要解决由谁创新、怎样创新的问题。在过去很长时间,我国主要的创新资源多集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从创新本身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创新方面更为有效,因为它贴近市场、了解市场需求,具备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商品、通过市场得到回报的要素组合和运行机制。同时,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企业家较之科学家,对通过自主创新提升竞争力与创造效益、谋求企业的发展壮大更为迫切。从世界范围来看,西方国家的工业化历史进程表明,正是由于一大批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把发明或其他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需要的商品,把知识、技术转变为物质财富,形成规模产业,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企业的不断发展,能形成新的研发投入,从而促进技术的更新和突破,实现经济与科技发展的良性循环。从发展趋势来看,尽管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增加研发资助,但企业的研发投入往往增长更快,企业研究人员的数量,也随着企业研发支出的快速增长而相应增加,创新资源加快向企业集聚,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日益彰显。

近年来,濉溪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抓手,从体制机制的梳理到政策措施的制定,从宏观产业的布局到微观课题的聚焦,推动我县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到2022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89家,科技中小型企业98家,创新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各类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聚集,产学研深度合作持续推进。一是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全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2.5亿元,80%以上的R&D经费由企业投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1.55%;70%以上的R&D活动集中在企业,2020年,全县有R&D活动的单位数264个,各类企业中有R&D活动的单位数186个,占比70.2%;约70%的R&D人力投入来自企业,万名就业人员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人/万人)为55人;90%以上的专利产出源于企业,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达6.35件。二是企业研发活动引领作用凸显。在创新驱动行动的推动下,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研发引导资金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项优惠政策有效落实。2022年,全县科技创新奖补资金919.75万元,同比增长77.8%;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由68家增加至89家,增长30%;148家企业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8.12亿元;15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率,累计享受优惠税额2.04亿元。

我县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上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与发达地区和多方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企业整体创新能力还不强,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程度不高,企业创新投入和动力不足,科技与产业脱节,支持企业创新的环境不优,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的匮乏,创新体系尚待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企业科技创新。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支出的经费,推动企业从制度上保障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建立企业重大研发项目经费后补助政策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国家战略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

二是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行业组织,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类创新资源,建立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联合体,着力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支持企业到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面向产业研发的平台,提升对产业创新的支撑力。对认定的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持续稳定的政策支持。

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实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为依托,通过“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开展行业基础技术研究,解决产业基础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问题。

四是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高企培育行动,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培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头部企业。

五是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高精尖人才引进,完善用人机制,集聚领军产业人才。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职业技术学校,培育实用型技术人才。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大优秀企业家表彰宣传力度。完善资本市场,开发适应不同环节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促进科技中介综合平台建设,为企业创新提供经纪、评估、服务和咨询等专业化及社会化服务。

六是优化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成立支持企业创新工作组织,统筹协调工信、发改、科技、教育、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与企业创新相配套的平台载体建设,建立健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引培和评价、职业教育、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支持和推动企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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