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23-10-13 15: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淮北市科技局印发了《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淮北市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的实施成效,制定出台了《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着力加快推动全市孵化载体均衡布局,规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工作,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成效,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进步和提升经济竞争力。现将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内容进行合并,文件制定思路如下:

1.明确标准。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内涵,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具备的条件,有关统计工作、工作体系、工作要求等直接采用省级文件标准。在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标准基础上明确市级综合(专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标准。

2.明确导向。明确绩效评价的要素和流程、结果使用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今年8月初,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合作科即着手研究起草本办法,8月30日,向孵化器、众创空间征求意见,9月8日召开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分管负责人,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人征求意见座谈会,逐条进行研究,对合理意见进行了吸纳,9月18日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审查,10月8日,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再次进行修改完善。10月13日经市科技局第2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发布实施。

四、工作目标

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实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动态管理,推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持续增加,提升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孵化成效。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27条,分总则、认定备案、绩效评价、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促进和发展、附件六章。规定了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定义,对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基本条件和认定备案程序;入驻团队和企业性质,孵化时限,场地面积等;绩效评价的程序,县区工作职责,认定和评价指标和结果运用做了详细规定;并指出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方向;明确有权解释机构、实施时间。

六、创新举措

1.明确基本原则。即坚持科技创新,强化属地管理;坚持动态调整,强化科研诚信。

2.明确评优核心要素。即当年新增毕业企业数、当年新增在孵企业数、在孵企业当年新增知识产权数、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额、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在孵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等。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此《管理办法》,市科技局每年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每年开展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

八、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濉溪县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6088638

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集团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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