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有何政策?申报条件是什么?
【政策内容】
省市相关部门在科研项目指标、人才引进、联合培养研究生指标、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联合实验室倾斜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高校院所积极性。对新组建和绩效评估优秀的联合实验室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给予统筹支持。
【申报条件】
联合实验室应当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有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能够集聚整合该领域内优势突出、具有紧密合作基础的在皖高校院所、骨干企业等,共同开展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具有在相关领域有效成果持续供给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能够集聚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形成稳定的技术攻关、支撑服务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共建双方签订有效的合作共建协议;具备开展相关研究的场所和条件,依托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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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