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公共服务目录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9-09-18 11:41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实施单位 共同实施单位 服务对象 清理意见及理由 网上办理意见
1 已决家属会见 《看守所岗位执法工作规范》安徽省执法岗位工作规范第二章第四条第三款: 当面会见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月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个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的人员不超过3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 濉溪县看守所 在押人员家属 保留 不可以
2 禁毒宣传月活动 《安徽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皖禁毒办﹝2016﹞96号)围绕“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主要时间节点,紧扣宣传主题,结合“青少年预防教育6.27”工程等重点工作的推进,精心设计群众性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濉溪县公安局 濉溪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 全体公民 保留 不可以
3 开展“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安徽省公安机关2016年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方案》(皖公经侦[2016]177号)第三项: 各市要于5月15日当天,在当地广场、商圈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展台,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展示打击成效、传授防范知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 濉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公民) 保留 部分可以
4 发布预警经济犯罪信息 《2016年安徽公安经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皖公经侦[2016]214号)第五项:市经侦支队以市公安局名义向有关部门发布风险预警通报。 濉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部分可以
5  110报警服务  《安徽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五条: 规定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受理范围按照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执行。 濉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消防大队、122急救中心、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联动单位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6  110宣传日 《安徽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建立110接处警工作宣传机制,引导和规范群众的报警、求助、投诉行为,并于每年1月10日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濉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濉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政治处宣传科、交通管理大队、消防大队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7 出入境证件免费照相 《淮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公安局服务群众十二项举措的通知》淮公通[2016]7号 濉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个人 保留 不可以
8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剩余签注次数查询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印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公境港[2015]616号: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受理接待大厅专设服务窗口或者自助设备供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查询本人签注的剩余有效次数。 濉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个人 保留 不可以
9 公民因私出入境、记录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的通知》公境[2011]3224号:边防检查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查询本人近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濉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个人 保留 不可以
10 户口登记咨询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 濉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 个人(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1 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三)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2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3 注销户口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4 亲属关系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5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6    非正常死亡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7    临时身份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7、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8    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二、 8、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公安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19    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 1、公安部14项便民利民措施
2、“淮北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新生儿取名指引。
3、淮北公安网网上办事。
4、便民利民、服务群众。
濉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20    出具印章准刻证明▲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濉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县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法人及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21    提供个人购买散装汽油证明▲ 《关于严格限制零售散装汽油的通告》 各派出所 濉溪县商务局、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濉溪县安监局 全体公民 保留 不可以
22    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安徽省消防条例》:第八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省消防日。 县消防大队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23    抢险救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消防大队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24    “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 《关于建设“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通知》(皖消防〔2011〕117号) 县消防大队 公民 保留 可以
25    灭火救援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县消防大队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2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信息公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县消防大队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27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信息公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县消防大队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28    交通违法行为查询服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可以
29    对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提供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公民  保留 可以
30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换领服务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令)第43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31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补领换领服务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令)第44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32    驾驶证遗失补证服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令)第63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33    驾驶证损毁换证服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令)第60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公民  保留 不可以
34    机动车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令)第3条: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个人(公民)  保留 可以
35    驾驶人信息查询服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令)第3条:规定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个人(公民) 保留 可以
36    交通安全宣传“122”全国交通宣传日 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可以
37    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 关于印发《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公通【2015】69号)第四项: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道路安全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确定阶段性宣传重点,近期重点宣传公安交警部门政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客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统一行动及“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可以
38    日常中小学、幼儿园“法制教育课”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保留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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