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0-01-26 09:4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濉溪县公安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濉溪县岱河路168号濉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邮编:235100,电话:0561-339966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0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6条,建议提案办理18条,机构领导55条,机构设置32条,财政资金18条,应急管理14条,精准脱贫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8条,行政权力运行105条,新闻发布21条,上级政策解读9条,本级政策解读7条,重点领域新公开44条,互动回应34条,监督保障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做好政策发布和相关解读。县公安局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涉及民生和社会关注热点等工作方面的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重点加强舆情回应。加强栏目建设,对涉及本单位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我局承担发布职能的户政服务、治安管理、交通监管的信息发布工作。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差;三是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工作把握不准,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整改措施:

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2、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宣传及市局相关单位信息员培训,让信息员更好地熟悉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4、进一步落实决策、执行等相关政策。以政务公开倒逼政府行为科学化、规范化。

5、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和推进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公开透明转化为公安工作新常态。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上开设的各个栏目,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濉溪县公安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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