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4-12-20 16:30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4年,濉溪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围绕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公开标准。坚决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持公开与保护相结合,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敏感事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规范设置,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完整,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1、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各警种部门责任分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内容和时限要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2024年以来,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公开信息600余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事项20, 公开信息数140余条。

2、丰富公开载体,疏通公开渠道。2024年,我局“濉溪警方”新浪微博发布微博4830条,阅读量784.6万;微信公众号发布1765条,阅读量172.6万;抖音平台共发布522条,阅读量2418.14万。原创视频140余部,原创漫画(海报)62组。新媒体信息受到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坚持开展“反电诈”宣传,“为你说法”志愿服务队、警察小卖部、“反诈直通车”共进校园、企业、社区25余次,切实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和反诈能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对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经审查认为属于公安类政府信息且可以公开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公开内容;经审查认为不属于可公开的事项,或者无法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2024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4件。

(四)监督保障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政务公开办及时完善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明确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做好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

针对上级政务公开测评及第三方测评中我局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报告公开。同时找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避免工作中出现同样错误,通过问题整改带动工作推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2025年,濉溪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加以改进,促进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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