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12-02-27 11:26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11年度,濉溪县民政局紧扣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求真务实,不断创新,把民政制度建设和日常业务工作作为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的合力作用,逐步建立起一个制度健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转体系,更好地促进了民政工作在实施市场监管、维护经济秩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经营者服务等领域的作用,有效提升了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联络员和一名兼职信息搜集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对全系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考评。同时,局属各单位也确定了一名政务信息报送员,及时将本单位产生的信息报送办公室。通过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细化、量化工作职责。

我局将民政各项工作细化,对每项工作公开的标准、公开的时间和公开的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做到分工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领导、主管单位和协办单位,构建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

为保证政务公开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我局专门出台了《濉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濉溪县民政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1、内容上。除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对民政部门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均按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公开。2、形式上。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对人员职责等内容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对工作程序等内容利用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对法律法规等内容利用印制宣传材料进行公示。3、范围上。从局机关到各单位,均全面实行政务公开。4、时间上。政务公开的时间做到及时,对于相对固定的工作事项,以定期的形式进行公示,如财务收支、物品购置等;对于非固定的工作事项,以一事一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重要事项随时公示。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促进信息高效利用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实现了民政工作的全面公开。重新梳理各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

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县政务公开办得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需要加强,在公开的内容上需要细化,在公开的时效上需要及时等。

下一步,我们要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同时加强发布平台建设,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群众查询、浏览,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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