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1-13 16:3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濉溪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6号四楼民政局办公室,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1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813件。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3条,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132条,社会组织信息91;主动公开上级政策解读9条,本级政策解读12条,包括主要负责人解读2条;主动回应热点信息14条;公开领导活动信息32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33条,财政专项资金1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申请公开。2022年县民政局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1件,规定时限办结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保密审查审批制度。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开展排查整改工作,2022年对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两次自查,共排查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共3678条,未发现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违规外链排查整改两次,排查发现链接404页面1条,已取消发布,未排查发现存在违规外链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服务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及时全面重点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公开任务及责任股室,及时对《濉溪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等配套规章制度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组织的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整改和督查,开展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工作人员认识不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信息更新滞后、信息不足现象。

下一步将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覆盖率,保障信息公开人员配置。二是做好解读回应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杜绝失泄密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不良现象,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坚持开拓创新,紧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更好为全县特殊群体服务,县民政局2022年主动开展工作人员走访、政策宣传17次,主要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慈善组织工作、预防养老服务诈骗、老年助餐服务、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等。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县民政局依托政府网等新媒体向外界公开全县88个老年助餐点和助餐政策,真正做把民生实事办到实处。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