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7年突发事件应对总结及评估报告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01-04 10: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应急办的大力指导下,濉溪县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和预案等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根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促进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发生。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办的总体要求,专门组织召开会议,认真领会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司法局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一是领导重视到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立足现实、细化职责、重在落实的方针,在各下属单位建立起了应急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为各项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深化机制建设,健全防范体系。结合工作实际,2017年我局再次对现有预案进行梳理修订,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其他部门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制定专门性的《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社区矫正保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十九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应急能力。为充分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我局充分利用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省、市、县相关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在突发事件面前能沉着应对。

(四)认真排查隐患,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我局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和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局机关车辆的管理,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全体干部职工都参与到隐患排查工作中,各类风险隐患有专门的负责人和监控人,有整改和应对措施,有预警机制。对车库、财务室、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防护栏、防盗门等防范措施进行仔细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为全体职工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

(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局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将应急工作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数次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村入社,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排查矛盾纠纷1984件,调处各类矛盾调解成功1981件,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局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做好记录登记。特别是在节假日及十九大召开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同时,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有关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培训。加强对各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并指导各部门适时开展培训。

(二)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保自救意识。

(三)组织集中应急演练。开展综合性或专业性的集体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干部职工应急救援责任感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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