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20年重点工作意见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3-17 08:54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历史新定位,充分履行法律执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责,为促进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增强基层维稳工作力量。加强领导班子和司法所队伍建设。5月和10月份,一名副局长和一名党组成员先后配备到位,班子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落实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要求,推荐提拔5名副科级司法所长,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达到75%。对全县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员更换调整,开展业务培训,实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工作开展“不断档”,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发了98个调解专岗,98名退役军人充实到基层调解队伍。分类分层次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社区矫正执法能力提升、法律援助和“法律明白人”培训, 1000余人次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援助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参加了培训。

(二)实施品牌提升工程,服务基层基础实现新加强。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多措并举,因所施策,加大老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拨付司法所业务用房维修经费38万余元,对百善、韩村等7个司法所进行维修改造,全县12个司法所全部实现了组织机构独立、组织队伍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职能充分发挥的工作目标,县司法局被省厅评为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成绩突出集体。开展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注重发挥临涣茶馆调委会的带动辐射作用,重点打造“茶馆调解”品牌,“一杯茶”调解法被《安徽法制报》、安徽电视台、司法部和国家信访局报道和关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扶持民间调解组织建设,已成立包括临涣镇茶馆调解中心、铁佛镇邹文瑞个人调解室在内的民间调解组织6个。全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037件,成功率99.8%。主动聚焦乡村法治,找准乡村振兴与法治建设契合点,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多元化、普惠性的乡村法治文化宣传格局建设。集法治文化、现代文化、传统文化、茶文化特色于一体的临涣城隍庙茶馆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上,县司法局作典型发言。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与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及县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科学布局职能架构,切实保障法律执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相协调,实现职能整合、人心聚合,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协助县委构筑依法治县组织体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成组建,出台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细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制定年度依法治县要点,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元年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护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功能。围绕依法治县工作重点和民生关注点,注重发挥专项督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推动性作用,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执法专项督查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活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19年共审查上会议题、合同、规范性文件19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代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38件。

(四)实施精准服务工程,服务保障民生展现新作为。主动参与“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送法进万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法律七进”活动、每月说法行动,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全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超额完成省民生办下达的1080件任务,共审批指派各类案件1435件,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33%,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双提升”。推进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与扫黑除恶工作实现深度融合,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2条,认定11条。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教育,树立风险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春节”、“国庆70周年”、“两会”重要时间节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脱漏管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现象、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高质量做好建国70周特赦工作,为17名符合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办理了特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应和人文关怀相统一。 


二、2020年重点工作意见

(一)统筹依法治理,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全面依法治县与脱贫攻坚、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生态文明建设紧密融合,切实发挥依法治县在全县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为准则,对照省、市实施方案,系统梳理任务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加强统筹调度,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精准落实、如期完成。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政府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围绕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地区,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专项整治,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提升法治社会建设。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精准化、菜单化的法治套餐,不断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考核验收,系统梳理和总结五年来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不足,高位谋划“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协同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织牢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制度体系,为依法提高假释比例创造基础和条件。促进司法协同。密切与公安、监委、检察、法院的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的合法执业权利。加强对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   

(二)突出风险防控,全力打造平安濉溪。强化特殊人群管控。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监管教育制度落实,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最大程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合理设置专题教育计划与方案,攻坚心理矫治特殊个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深化社会风险管控化解。不断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深化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式方法,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提升工程,选准、配齐、配强镇、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基层维稳工作力量。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结合濉溪实际,扎实推进“百姓说事点”试点建设,努力使“百姓说事点”成为访民情、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暖民心的重要载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工作重点,坚持立足本职,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持续加大两个《通告》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地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不断厚植基层社会法治化土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提高网络风险管控能力。压实压紧全系统网络风险管控责任,强化对微信公众号的监督管理,注重网络舆情收集和研判,确保系统内无涉网事件发生,加大司法行政系统正面信息宣传力度,提高系统内引导和塑造社会舆论的能力,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打造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体平台、线上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以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重点,启动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硬件配备,整合服务内容,规范业务标准,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打造全流程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机制、评价机制等制度,努力建成基本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民生。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提高案件质量,提升优秀率,确保圆满完成省内下达的年度法律援助任务。深化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创新金融领域公证。

(四)推进固本强基,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司法所“升级版”。按照安徽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重点解决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问题,持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抓好司法所长法治业务培训,提升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提升县级司法机关指导能力。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对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业务,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加强对司法所的管理,按照双重管理、县局管理为主的要求,指导、监督司法所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检查、督促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履行依法治县办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各项制度机制,及时汇报争取、推动解决法治人才队伍不足等问题。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扩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外延,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乡村”活动,继续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持续推进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任务,注重发挥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督查系统的调度指挥作用,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实施联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推进远程探视帮教工作偏远乡镇实现“镇镇通”,方便监狱服刑人员亲属开展远程探视和帮教工作,实现对在押罪犯帮教的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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