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
1、为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则
(1)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方便办事群众,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3、基本要求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3)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总体要求,对外进行社会管理职能公开。
(4)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
4、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各部门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2)公众服务项目、效果。
(3)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管理规章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监督办法等。
(4)计划财务、收支情况。
(5)人事:包括人事任免干部考核及奖惩情况。
5、公开的形式
(1)通过会议、文件、通告公开。
(2)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办事流程图、印发办事指南公开。
(3)通过信息电话、政府网站公开。
6、公开程序
(1)各部门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公开的内容。
(2)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3)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并发布。
(4)监督小组对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监督,并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
(5)监督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监督情况及群众的意见。
(6)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公布改进的结果。
7、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公开。
①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②把政务公开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③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将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2)强化监督,加大查处,保证公开。
①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②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③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⑤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将予以曝光。
⑥做好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会议形式公开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
濉溪县司法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