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01-04 16:56文字大小:[    ]背景色: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业务开展,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多措并举,发挥优势,助力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防控责任。55名党员志愿者奋战在防疫一线展现先锋风采。指派3名科级干部,帮扶联系企业复工复产,注重发挥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帮助企业化解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劳资纠纷。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数万份。

(二)聚焦短板,提升质效,强化履职尽责。启动“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责任落实情况督查,“七五”普法市级考核验收顺利通过,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落实情况省级督查顺利完成。开展“百姓说事点”建设试点工作,12个镇(园区)建立百姓说事点110处。扎实做好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在县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提供“驻在式”调解服务。投入资金近40万元,完成司法所视频会议系统与远程帮教系统一体化建设工程。全面掀起《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等宣传热潮,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高标准推进黄新庄村省级法治示范村建设,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和培训100余场次。全面准确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设立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社区矫正巡查督查机制,开展定期巡察和不定期抽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提请逮捕1人,提请撤销缓刑1人,收监1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75人,解矫286人,在矫人员440人,给予警告28人次,训诫23人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扎实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37件。三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50余件,业务收费510余万元。办理公证案件2361件,业务收入116万元。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927件。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66件,审查上会材料和合同等120份。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各项衔接制度,共接回110余人。法律服务所转企改制工作圆满完成。

(三)强化领导,抓好整改,推进从严治党。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和修订完善了《县司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县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司法所财务管理制度》《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巡查制度》《司法所长约谈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县司法行政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上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多元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构建的进度和推进的力度,滞后于形势发展。

(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化推进进程有待加快,部分党政机关和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尚需增强和提升。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落实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三)适应社会发展、百姓需求的多元化、便捷性、智能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水平和层次有待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落手于形势发展需要。

(四)推进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尚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职能对标和服务长三角的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依法治县为统揽,以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为主线,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根本,创新理念、补齐短板,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濉溪实际,拟定濉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三联三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为总抓手,总结提炼“七五”普法典型做法,筹备“七五”总结表彰,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建立和完善县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强化和相关部门协调,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按照《省司法厅司法所建设三年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0-2022)》的要求,逐步补齐司法所各项软硬件短板。完成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任务,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做好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后,法律服务机构重组、人员整合、市场监管等工作,确保改革成效充分释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百姓说事点”覆盖率,选优培强“十百千”人民调解员,积极争创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进乡镇、入村居、到企业,不断提高县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持续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濉溪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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