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02-22 09:0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1145”工作思路,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司法行政职能发挥有机结合,有力有序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七五”普法顺利实施完成,县普法办被推荐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累计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35件,完成年度任务数的 108%。截止11月底,濉溪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34人,累计解除396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09人,其中缓刑395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假释5人,管制3人,给予训诫42人次,警告39人次,提请撤销缓刑1人,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403件。摸清五年内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585人具体去向,对在家的826人已全部衔接到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9件。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25件,审查政府合同、协议文本50余件。集中评查了20个执法部门220余卷执法案卷。办理公证案件2643件,业务收费135.6万元,三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1405件,业务收费1300万元。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推进“四化并进”,推动职能发挥到位不越位。一是不断增强社区矫正社会化。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改革,以县委深改委名义,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工作,纳入县委年度改革事项,助力破解专业力量不足“瓶颈”。二是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牵头完成十一届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以县政府办名义制发《濉溪县行政联合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防止和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促进了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可及化。在皖北地区率先开通远程探视“镇镇通”,今年以来,申请1222次,成功探视860次,直接服务百姓近3000人次,赢得了群众肯定和赞赏。与县交通局联合,开展民法典进公交活动,在县城区公交车上播放民法典小剧场系列宣传视频,让法治触手可及,受众超30万人次。全面铺开“百姓说事点”建设和“三官一员进社区”,实现服务平台、服务人员县域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5737件,化解5708件。四是持续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与县工商联建立“万所联万会”合作机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实现常态化。共走访民营企业30家,开展政策宣讲21场次,受众人数430人,撰写法治体检报告3份,梳理法律风险点60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70余条。

(二)聚焦“五个过硬”,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建设要求,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四项教育”为载体,着力筑牢政治忠诚,实现了参学率100%;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做好开门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着力强化线索核查,实现了线索查办率100%;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有机统一,建立完善了业务制度机制14项;着力攻坚克难,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实现了顽瘴痼疾整治率100%;工作成效获得了中央督导组等的肯定,被评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十佳政法单位”。三名干警被评为全市“百佳政法干警”。

二、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继续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规模化不强;司法行政队伍还存在作风不实、担当作为不够现象。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编制和实施《法治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濉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实施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 )》,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推动《濉溪县行政联合执法工作规定》落到实处,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因地制宜、因群施策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动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共促进工作成效。

(三)扎实做好司法所提档升级“收官之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维稳基础。按照省厅部署,健全完善“百姓说事点”各项工作机制,启动“百姓说事点”提档升级工程,让百姓评理说事,触手可及。深化社区矫正体制改革,配齐配强各中队人员队伍和软硬件设备,依法划清各执行单位的职责,推动社区矫正监管更加科学合理。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注重运用现代技术,赋能社区矫正监管。强化社区矫正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教育,筑牢责任意识、纪律意识、风险意识。

(四)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工作目标,注重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调解主力军和“百姓说事点”的“探头”功能,扎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在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中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注重发挥专项组组长单位的牵头作用,推动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患者、重点青少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管控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注重发挥法治保稳定、稳预期功能,推深做实律师为企业“法治体检”等便民利企措施,协助市场主体规避法律风险,提高应对市场能力。

(五)深入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强化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加大对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指导监督力度,鼓励和支持律师、公证员等积极开拓新兴业务领域;加大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律师走专业化、专家化发展道路,培养更多律师领军人才;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力度,加大网络平台宣介力度,引导社会大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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