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法治建设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09-13 16:43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1年以来,濉溪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202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7次,法治政府建设会议2次,督察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8次,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议事协调小组及依法治县办人员名单4次,召开协调小组会议5次,为依法治县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具体内容。发布了“一规划两方案”、《濉溪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分工方案》《法治濉溪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等重要法治文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细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季报制度》等机制,按规定备案报送和公布濉溪县2021、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内容,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整改工作,全面增强法治建设的制度保障。

二、持续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于2022年4月11日印发,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包括“八大版块”23项具体任务目标,目前已完成14项,正在推进9项。

1、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建立经济发达镇赋权清单。为扩大改革试点镇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权限,理顺县直单位和经济发达镇的关系,根据上级部署,对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管理服务权限,如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以及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按规定要求和程序,2022年9家县直单位为临涣镇、双堆集镇赋权事项182个事项,形成了两镇赋权事项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充分运用“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成果,开展优化镇权责清单、厘清县镇职责边界工作。建立“两单一图四机制”,即:镇权责清单和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县镇联动机制、双向考评机制、依单监管机制,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动态调整濉溪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按照“依法合规、应放尽放、权责一致、承接有序”的原则,根据开发区实际承接能力和新增、保留赋权事项,形成濉溪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19项。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环节实行“非禁即入”管理模式,严格贯彻“全国一张单”模式,建立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无缝衔接机制,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全面排查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隐性门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办,企业备案申请审核网上办理,实现“零原件,不见面审批”;审批事项及申请材料全面审查和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90%以上,实现“零滞留,高效率审批”;采取集中上门、预审、协调会等服务方式指导企业立项申报,实现“零距离,转服务理念”。目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线上办结率达90%以上。强化服务,提升满意度。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申报材料。在濉溪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注册登记窗口,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在县数据局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满足办事群众“随时办”的业务办理需求,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能合即合、应合尽合的原则,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改革,最大程度的“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2022年底,全县在业市场主体总量达78000余户,2022年新增市场主体12402户,较2021年增长13.29%。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等事项,不再要求群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抽查+随机检查”监督机制,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网格化监管工作计划》,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2023年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24个,已查并公示企业数290家,有问题企业数116户,信用等级任务数22个。搭建“互联网+监管”平台。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实施监管行为数据实时录入和监管信息实时发布。2022年,全县目录清单认领率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均达到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93.4%,全年监管动态信息219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发布《“数字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濉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行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精准识别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智能推荐办理方式和导航办事路线,打通服务惠民“最后一公里”。实现长三角户籍一站式迁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异地就医报销结算等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87项,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事项74项,安徽省内通办事项3260项。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一屏通办”改革,持续增强“皖事通办”平台建设。2022年,“皖事通”濉溪分厅共注册法人用户2.51万,个人用户107.84万。政务服务平台上线政务服务事项19560件,全程网办率达99.7%,实现皖事通“掌上办”占比98.8%,实现了“政府一个平台推服务、群众一个平台找政府”。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评估暂行办法,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23年至今,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03份。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统筹管理,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实行统一登记编号、报送备案、定期清理、异议审查,实现内容相近的行政管理事项,归并制定;内容重复或者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不予制定。2021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件。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

3、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明确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决策流程。健全以政府公职律师为主体,吸收相关部门专家、法律顾问律师团队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并积极发挥其作用。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以来,审查各类文件、议题等461余件,参与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处理18件。积极参与锦绣花园、中苑大厦、宏宇之心城、英伦城邦等烂尾楼遗留问题处理、僵尸企业处置和恒大问题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参加县政府其他各类协调会议40余次,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4、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和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联合执法制度机制。印发《濉溪县行政联合执法工作规定》,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行政联合执法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联合执法工作提供依据,有效解决执法检查事项多、社会敏感度高、执法弹性化等问题。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围绕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等执法行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将责任环环落实到岗、层层落实到人。深化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强化货运、客运监管,全面开展货运企业资质审核、问题整改,以公路客运、旅游包车为重点,狠抓“春运”“五一”等重点时段,落实“三关一监督”,严厉打击“黑头车”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累计依法清除(注销)未按期评定技术等级车辆2722台,注销货运企业11家,检查驾校、分训场34次,维修企业40户次。落实“双减”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双减”工作作为政治工作和重大民生工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技能大赛,开展中小学生诗词诵读展演,探索家校社联合机制,试点开展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多措并举探索先进教育教学方法。组织联合执法30余次,清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审核关停培训机构17 家,转型高中学科非营利性培训机构4家,平稳有序完成“营转非”工作。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若干暂行规定》《濉溪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按照规定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开展重点执法部门案件评查工作。依据《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每年对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执法监督。2022年抽查、评查执法案卷58卷,将“处罚是否适当”列为案件审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做好执法人员换领执法证照片、信息录入、新证发放以及旧证回收工作,2022年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平台报名91人次,切实为规范执法提供有力保证。推进免罚清单制度。制定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以说服劝导为主,实现执法从单纯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提升了执法水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2022年,县市场局下达36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82起案件只予以责令改正、警告处罚或没收涉案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而免于罚款。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责任,认真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跟踪问效,有效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风险点分析研判,精准确定内容、等级、产生原因、化解措施等,从源头上遏制风险的产生。构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持续落实《濉溪县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修订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处置流程。调整充实濉溪县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各类卫生应急组织,全面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坚持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紧急医学救援,积极及时处置各类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2年,县120急救中心接话量68104次,出车11119次,转运救治人员9160人。

二是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积极组织各级应急管理系统组织的监管执法实务培训和综合业务培训,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积极组织“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营造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6、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落实《濉溪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构建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目前县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4个,目前已为县消费者协会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校园安全纠纷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调委会调整、选聘新的专职调解员,17名专(兼)职调解员已全部到位。2023以来,开展物业大排查专项活动,与政法委协调落实物业调委会办公用房情况,与住建局联合草拟文件加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物业纠纷50余件。与市场局联合印发人民调解参与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的文件,与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全县调解组织硬件设施及调解卷宗规范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不佳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

三是大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印发《濉溪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设立业务股室3个:行政复议应诉监督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行政复议办、行政应诉办,增设股级领导,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加强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了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2021年度至今,全县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21件,行政复议纠错率16.4%,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倒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用,执行行政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和约谈制度,2022年以来全县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8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20%,“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发挥审判监督作用。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2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93件、行政非诉案件47件。坚持将释法说理贯穿裁判始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扎实推进守护民生民利专项监督行动,2022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5件,采纳率100%。

7、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被审查人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做到科学处置、恰当处理,注重处分后的思想教育,开展暖心回访,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制定小微服务清单。开展村(社区)小微服务试点工作,制定小微服务清单编制范围和口径,2022年形成清单40项。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县监察系统开展深化“锻造铁军六项行动”,聚焦新时代监察干部提高监督执法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细化26项工作举措。统筹用好多形式培训,开展“模拟卷宗”实战测试,组织47名新进监察干部参加集中培训,安排53名下级机构新进干部到机关学习锻炼,不断提升精准问责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坚持做到审前通过公示执法程序、审计纪律、实行“双向”承诺制度,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审计单位监督;审中严格执行三级复核把关,采取“审核+复核+审理”形式,强化审计机构的责任,在执法程序、质量上严格把关;审后针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责任。促进统计责任落实。将统计法治工作作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层层负责、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县委巡视机构与县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成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明确执法检查指标,建立执法检查和信用修复台账并按时上报。2022年全县执法检查19户企业,立案查处企业1户。加强财政预算管理。2022年1月1日,上线“徽采云”财政平台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同步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数据,实现从预算确认到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备案、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合同备案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政府采购进口审批、转变采购方式等审批审核事项全程透明办理。

二是打造高效透明诚信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发布《关于印发濉溪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濉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濉溪县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工作部署会,成立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组,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数量,组织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组建法制审核小组,进一步推深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权责清单。调整优化了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编制完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47项,政府权责清单事项3278项,公共服务清单事项1300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事项98项,清单具体内容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打造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栏目,方便群众知晓信息。2021年以来,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67条,受理各类平台热线81880余件。有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已建成县政务服务大厅、刘桥镇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并正式运行,切实推动了群众对政府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收集、研究、反馈。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贯彻《淮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失信治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组织摸排本县政务失信案件,加快推动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工作,督促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完成信用修复。对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约谈等监管。2023年以来,我县未出现政务失信案件。

8、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发布《“数字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濉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行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精准识别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智能推荐办理方式和导航办事路线,打通服务惠民“最后一公里”。目前,实现长三角户籍一站式迁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异地就医报销结算等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87项,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事项74项,安徽省内通办事项3260项。二是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一屏通办”改革,持续增强“皖事通办”平台建设。2022年,“皖事通”濉溪分厅共注册法人用户2.51万,个人用户107.84万。政务服务平台上线政务服务事项19560件,全程网办率达99.7%,实现皖事通“掌上办”占比98.8%,实现了“政府一个平台推服务、群众一个平台找政府”。三是搭建“互联网+监管”平台。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实施监管行为数据实时录入和监管信息实时发布,2022年,全县目录清单认领率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均达到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93.4%,全年监管动态信息219条。

(二)统筹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濉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于2022年3月28日印发,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包括六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目标,目前已完成14项,正在推进13项。

1、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宣传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强法治建设 维护宪法权威”这个主题,积极组织落实国家宪法日各项纪念活动,系列活动成为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平台。每年组织“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活动,以“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等方式,利用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新平台、现场宣教解等手段对宪法的根本性、权威性和重要性进行宣传教育,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普法志愿者到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宪法法律宣传220场次,受众3万余人,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宪法宣誓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紧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重要单元”、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这个“特殊链条”,在领导干部任前、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在重大法治专项工作等重要环节,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二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全县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0余场次,法治文艺演出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牛鼻子”作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5次专题法治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组织8余万名学生参加“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活动;在全县各类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手抄报、法治板报等活动,将法治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实现全县23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进一步规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使用。推进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在濉溪新闻网、看濉溪公众号、濉溪融媒APP、抖音平台大力宣传民法典、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利用展板、电子屏、公益海报传统方式加强民法典等宣传力度,开设广播平台《阳光司法》、濉溪新闻网《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电视法治专栏《法治天下》等多专栏进行法治系列报道,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关注度。

三是健全普法责任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管理、服务、执法全过程,推动“术业专攻”,实现“专业人”普“专业法”,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的法治宣传服务。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3.5学雷锋志愿活动日、3.8妇女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8.1建军节、9月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实现了普法工作常态化、社会化。近三年来先后有2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并完善“报、网、端、微、屏”为一体的新媒体普法矩阵,有效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精准性、互动性。培育壮大普法队伍。优化并利用好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组建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目前志愿者已登记570余人。

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在广场、公园、集市、社区、村组、小区设立普法站点,先后建立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7个。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文艺团体创作法治文艺节目,以百善“红心法治文艺宣传队”为代表的民间艺术团体,持续活跃在基层普法一线,不断奏响法治“好声音”。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深入推进以法治、德治、自治为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市级65个,为1052名“法律明白人”颁发了证书和徽章。培育“茶馆+”法治乡村建设模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持续挖掘培育推广“茶馆普法”等具有我县地域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品牌。建立茶馆调解工作室6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件,以“淮北大鼓”“泗州戏”等曲艺形式诠释国家政策法律,以王士宏为代表的“草根宣讲团”开展茶馆普法宣传178场次,受众达4万余人次。常态化推进巡回法庭进茶馆,让群众在家门口观看庭审流程,感受公平正义,提升法治意识。

2、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一是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切入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村(社区)依法治理新模式,切实开展“三官一员”进村(社区)工作,充分发挥村级“一组一会”作用,打造“连心小院”,共建“德育村校”,打造“红瓦房”党群邻里服务站、“小推车”连心服务站、“德贤说事室”“说事拉理室”等26个社会治理创新平台,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化进程。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召开《家庭教育促进法》座谈会,举办“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资料,准确定位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明确为人父母的重大责任。

二是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加大社会宣传领域的督查指导。对宣传阵地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识进行集中整治,借力“中国普法”“安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村居宣传群、窗口阵地等开展宣传,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托镇(园区)集中开展五类重点未成年人专项摸排工作。联合开展“点亮六一共护未来”爱心捐资助学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解读,推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推进婚俗改革工作。以婚姻登记机关为阵地,开展“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牵手幸福 为爱加油”“幸福婚姻第一课”等系列活动,抵制大操大办婚俗陋习,大力宣传婚俗文化,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倡树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严格依法维护妇女权权益。坚持做好妇女群众来访来电接待处理工作,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防范重大案件发生,为来访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23年,县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访来电50余件,发挥妇联“娘家人”的作用,依法维护了弱势妇女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规定,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全部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2021年以来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49件。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加快推动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工作,督促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完成信用修复。2023年以来,我县未出现政务失信案件。

3、加强权利保护。

一是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2022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听取了县城管局关于单一来源采购县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方案、县应急局关于《濉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等汇报,并收集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和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合规性。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累计培训各类执法人员660人。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

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承办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法官依法办案,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保障有力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建立立案登记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聚焦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建立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等制度。做好证据指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021年以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已对11起符合条件的重大案件进行了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从源头上做好防止冤假错案的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立“律师休息室”、档案室等,开通律师线上服务通道,保证律师的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2021年以来,审结行政(国家)赔偿案件117件。办理司法和信访救助案件42件,发放救助款1191124元,指定律师援助500余人次。有效破解“执行难”。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15次,加速裁判权益兑现,震慑拒执失信行为。2023年上半年,共拘传被执行人147人,拘留31人,执结案件122件,执行到位金额2299.13万元。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有90名人民陪审员在岗,促进公正审判。加强诉讼服务科技创新。综合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12368诉服热线”“道交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等多种线上便民渠道,实现信息化办案惠及群众。

四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我县现有法律服务所8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4名。2023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件,民事案件710件,非诉案件67件,解答咨询代书473件。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23年接收办理任务1060件,办理上门法律援助案件10件。对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实现申请“零等待”。2023年至今,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件,农民工案件183件,为农民工挽回直接损失40余万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纵向形成以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为龙头,公、检、法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239个法律服务联络点为支撑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使法律服务真正延伸到基层一线;横向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执业律师值班和“皖事通”移动端使用等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五是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深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召开工商联企业家座谈会,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探索新形势下商会调解委员会新的工作方法,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协助民营企业解决司法纠纷,提升工作效率。2023年上半年,420余家民营企业司法案件在平台进行了免费调解,有效化解纠纷,有力地推动平安濉溪建设。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印发《濉溪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实施方案》,到2022年年底全县50%的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目前全县已审核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8户。借助示范户培育工作,发挥头雁作用,推动广大村民群众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从而促进乡村的和谐稳定。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引导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非公企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各类公益活动,濉溪县建筑装饰业协会连续10年开展“爱心送考”活动,安徽婴百惠公司濉溪分公司在“六一”、全国助残日分别向县妇联、县残联捐助价值近20万元的各类奶粉,展示了民营企业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是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程,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县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探索具有濉溪特色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促使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贯彻落实宣传部等六部委共同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全县每村至少培养法律明白人4人。截止2022年底,全县239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052人。

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县域治理创新。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营造“网格管理,有你有我”氛围,组建志愿服务队,打造联防联控工作站,夯实网格化管理的群众基础。树立“大治理”思想,打破条线壁垒,努力将人、屋、事件、组织等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开展行业依法治理。转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召开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以及商协会乱收费情况。

三是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社会团体:县总工会大力实施基层工会“建会强会”行动。以“小三级”工会建设为发力点,,2023年集中组建工会组织20余家,新培育党工共建示范点1家,非公企业示范点工会2家。濉溪县电子商务联合工会等4家工会获评市模范职工之家。县总工会2022年被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授予:安徽省“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突出集体荣誉称号。举办“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知识竞赛,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指导非公企业按时召开职代会,100人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团县委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持续开展青少年保护工作,打造“暖冬行动”等系列公益品牌,在春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特殊节假日期间,为困难青少年实现“微心愿”,送去“暖冬包裹”;打造“青”字品牌,开展“微光公益培训班”“青年之家”“校外少工委”“青春自护大讲堂”“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联谊交友”“青春志愿行”“中高考心理减压”“12355与你同行”,以心理讲座、主题团课、校园心理剧、手绘心理健康黑板报、中高考减压活动等多种形式为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驾护航;打造阵地品牌,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双零社区”、青年之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共青团阵地功能,开展普法宣传。铁佛镇崔楼村、濉溪镇蒙村成功申报2023年市级“双零”(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县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普法宣传实践为载体,扎扎实实地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网络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反家庭暴力法》、反邪教、禁毒、防艾、防拐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来访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科协积极传播科学知识。在濉溪时空栏目开设专题,在《科普濉溪》上开设普法专栏,宣传《科普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活动节点,开展各类科普宣传、保密知识和反邪教教育等活动20余场,参与群众达6000余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崇尚科学的社会环境。县残联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集中评残活动,方便了残疾人的办证需求;开展以“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 ”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仅2023年即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30余个;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及独自生活无人照料的残疾人家庭开展居家托养服务,目前200余户残疾人家庭进入正常入户服务阶段。县红十字会积极发挥公益职责。制定“法治红十字会”工作计划,利用“5·8”公益日活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三救三献”、红十字惠民政策宣传宣讲活动,慰问困难、大病群众,并赠送温暖箱。县工商业联合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守法诚信经营”主题教育,加强非公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商会调解委员会新的工作方法,建立网上调解平台。目前,该平台为420余家民营企业司法案件进行了免费调解。

四是增强社会安全感。探索建立濉溪特色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以防范化解县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成立平安建设专项工作组6个,出台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出台《濉溪县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狠抓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推进县、镇(园区)、村(居)一体化部署,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加强重点地区治安巡逻,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切实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出台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金融场所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具体细则,授予系列平安创建荣誉称号,提高单位的参与度。

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出台《濉溪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构建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目前县共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4个、镇村及各类特色调解组织287个、“百姓说事点”255处。2022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5000件,成功率达到98%以上。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金秋调解夜话”等专项活动,重点做好家事类、乡村振兴类、城市生活类、营商环境类“四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力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打造“一杯茶调解法”特色品牌,2022年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临涣镇茶馆调解中心主任王士宏作主旨发言,提升了茶馆调解的影响力。强力推动信访工作。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突出“清单+闭环”工作机制,坚持初信初访“即接即办”,实行县级领导带头接访下访、包案化解,落实“五包”要求。完善“12345热线”、便民信箱等网上信访受理渠道,打造汇集民情民意的“直通车”和解决群众诉求的“快车道”,强力推动了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和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2022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接访走访、带案下访108批143人次,阅批群众来信915件,县级其他领导带案下访336批485人次。全县网上信访占比85.73,网上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全县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3.06%。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大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5、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一是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加强数字领域监管。高起点谋划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对数字经济促进、数据安全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开展工信领域重点企业工控及信息安全专项检查,有效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二是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自身法治意识、反间谍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三是保障公民安全用网。增强安全意识。在电视媒体平台重要时段滚动播出国家安全宣传标语、防止网络诈骗等,引领社会风尚传播。举办“保护个人信息  护航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数据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落实法治文化作品宣传模式,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向省、市主流媒体积极供稿,优秀作品及时推送安徽新闻联播、人民网、新华网等外宣频道,展示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完善网络法律制度。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守护网络安全,规范法治行为。对全县小区门禁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摸排,排查违规采集人脸的软件系统,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2022年以来未发现违规现象。

6、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发布《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濉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等法治文件。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因地制宜、因群施策、应时而动,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

三是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法治建设督察,推进法治督查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强化督察结果应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

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明确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遴选全县法律专家、公职律师、基层调解员等31人组成“八五”普法宣讲团并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继续推动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共促进工作成效。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濉溪县在“一规划两方案”落实中,取得了积极成效,加快推进了重点工作的落实,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均衡,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承担的法治建设职责认识不清、积极性不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联系不够紧密,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缓慢,人员流动性大,专业人才总量不足、分布不均,部分基层人员依法办事意识不强、执法能力欠缺,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各执法部门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参与度不够。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主人翁意识不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积极性不高。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一规划两方案”持续推深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传,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法律素养,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加强法治队伍培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加强基层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法治人才专业能力提升长效机制,严格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二是进一步加强落实党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履职尽责的能力,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做好法治督察,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县“八五”普法规划等落实,持续关注镇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中央及省市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机制,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落实执法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进一步推进法治领域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依法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妥、合理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有效形式,强化人员、技术等配套保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落实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五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国和安徽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和争创工作,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依法治理理念,树立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六是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推动“八五”普法活动,树立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完善信访、调解、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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