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县国资委)机构职能简介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5-04-03 08:4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濉溪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拟订我县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我县经济发展政策,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拟定县与镇(园区)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财税政策。

(二)负责建立并完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三)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组织编制和审核批复部门预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体制;指导镇财政工作。

(四)负责拟订我县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管,管理财政资金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及相关评价体系;指导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

(五)负责参与拟订产业、基建投资、收入分配、价格、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住房、土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土地出让支出;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建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和其它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拟订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县政府授权监管的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并参与相关改革;负责拟订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按照县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县属国有企业,制定、修改或参与制定、修改县属企业章程;监督和评价县属企业财务;对县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实施考核并确定薪酬;审核县属企业预决算并收缴国有资本收益;核准县属企业工资总额(年金方案);审核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资产处置;核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和备案;负责县属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制定与审核;审核县属企业战略规划和投资计划;任免或建议任免县属企业负责人。

(九)负责拟订我县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活动,接受相关投诉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十)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十一)负责拟订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及举债融资机制;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

(十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依法查处财政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负责本区域内其他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分析金融形势,拟订全县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鼓励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联系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推进金融行业诚信环境建设。承担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濉溪县财政局内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安全保卫、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镇财政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股室负责人:刘洋

办公电话:0561-6077912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全县收支预算编制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县对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指导监督各镇财政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何修化

办公电话:0561-6075439

(三)县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编制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负责政府性债务运行监管及统计报告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券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考核镇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恒

办公电话:0561-6080115

(四)国库股。负责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管理县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财政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各银行业务往来;负责办理与市、镇财政年终结算工作。

股室负责人:马骁腾

办公电话:0561-6077644

(五)行财股。承担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拟订行政事业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行政事业经费(包括外事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县级国有文化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丁静

办公电话:0561-6075596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马小妮

办公电话:0561-6086802

(七)社会保障股。承担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资金;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毛强

办公电话:0561-6086825

(八)农业股。承担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政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承担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镇财政管理有关制度、办法,指导全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孙少生

办公电话:0561-6075819

(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订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指导各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其他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崔楠楠

办公电话:0561-6075068

(十)政策法规股。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负责组织开展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提出地方性税收减免、退税建议;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地方金融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振华

办公电话:0561-6087768

(十一)综合股。承担有关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补贴相关工作;承担土地法出让收支管理与预算编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雷雨甜

办公电话:0561-6077675

(十二)企业金融股。承担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县企业和有关行业改革和发展财政政策;贯彻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拟定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相关财政政策;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有关贷款项目申报、评估、执行、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落实还贷。

股室负责人:费瑞瑞

办公电话:0561-6075068

(十三)会计股(行政许可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代理记帐机构管理及审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编报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险峰

办公电话:0561-6888303

(十四)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拟订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依法查处财政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股室负责人: 朱红侠

办公电话:0561-6075564

(十五)资本市场股。推进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联系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业协会,承担地方证券业金融机构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推动基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股室联系人:肖建生

办公电话:0561-6075085

(十六)担保与保险股。联系保险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协会及保险业金融机构;承担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引导、协调和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承担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和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股室联系人:肖建生

办公电话:0561-6075085

(十七)金融监管与服务股。承担协调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预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交易场所、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各类交易场所。承担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联系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协会;联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省、市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组织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承担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按规定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业绩评价等有关工作;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行情况和发展走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股室负责人: 肖建生

办公电话:0561-6075085

三、负 责 人:刘鎏

四、联系电话:0561-6077912

五、电子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

六、邮政编码:235100

七、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八、办公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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