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2025年下属单位设置情况
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濉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濉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濉溪县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濉编〔2020〕15号)及《关于设立濉溪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的通知》(濉编〔2020〕37号),濉溪县财政局下属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规定如下:
一、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是负责全县国库支付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县财政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
(二)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金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根据县财政局核定的年度部门预算和单位按月分配的用款计划,协助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控制和监督。
(四)负责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业务的组织与落实。
(五)配合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
(六)负责对各预算单位集中支付核算等相关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核对、汇总、分析财政性资金支付情况,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相关业务股室提供支付信息。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国库支付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做好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资料的完整和保密工作;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综合文秘及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宣传及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采购计划、入库保管及领用登记工作;负责固定资产保管、登记及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员信息提供、工资调整工作。
(二)资金部。复核、汇总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用款申请,
根据预算单位用款申请开具付款凭证和支付汇总清算通知书进行财政资金结算;负责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及有关资金账户的管理,接收银行转来的有关凭证,认真登记银行账户日记账,按月核对做出未达账项的调节表;负责印章的分别保管,并按有关规定使用;负责银行结算凭证的购买、保管、领用、签发、核销工作;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定期与代理银行、国库股、预算单位对账,提供相关会计核算信息和资料,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
(三)受理部。接收、查询国库股批复下达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并及时通知预算单位;接收审核预算单位发送的电子版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及时通知预算单位办理国库支付退库业务;负责预算单位各种单据的传递、业务的协调,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及资金核算,负责预算单位资金收支数据的查询和解释协调工作。
(四)会计部。根据有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管理集中支付总账、明细账;负责对纳入集中支付管理的财政性资金进行明细核算,掌握预算单位自筹资金到账情况,及时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报送会计信息资料;负责及时、准确地编制并提供分类别的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
(五)工资统发部。根据县人社部门审批的《工资变动审批表》进行工资信息的审核;根据县直预算单位报送的《医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项目变动表》,审核代扣项目;按预算科目分类编制发放工资汇总表,经审批后,办理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开具按代理银行汇总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传递给资金会计进行资金清算;负责办理与工资代发行的数据传输、核对和相关表格传递工作。
负 责 人:马骁腾(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0561-607764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05号
二、濉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是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征缴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县财政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审核、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负责财政票据领购、发放、核销、监管工作。
(三)负责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审核、清算工作。
(四)负责部门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计划编审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何修化(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0561-6888303
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办公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272号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三、濉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县财政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拟定财政投资评审规定和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二)负责组织内部工作人员或委托财政部门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级财政性资金及财政专户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竣工(结)决算进行评审,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基础设施股。负责市政道路及桥梁、交通道路及桥梁、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
(二)社会事业股。负责科教文卫、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公共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
负 责 人:代长青(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0561-607516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四、濉溪县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是负责全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县财政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县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协助制定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
(二)负责全县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工作,指导镇财政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县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计划股。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指导全县农村财政
管理工作。
(二)统计财务股。负责“一卡通”补贴资金发放和乡镇财
政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月报表、年终决算和其他方面的有关报表;掌管财务印章、传送补贴资金拨款单;定期装订会计凭证、账簿、表册等,妥善保管和存档。
负 责 人:周杰(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0561-607743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五、濉溪县财政信息中心,是负责全县财政信息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县财政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股级。
县财政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金财工程”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宣传、财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管理本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承担网络运行维护工作。
负 责 人:徐东旭(副局长)
办公电话:0561-608188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六、濉溪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是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本县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本县金融领域行政许可、备案、政策落实等事项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地方金融事业发展的研究工作,为区域金融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
(四)开展企业上市挂牌专业化指导和推介服务。
(五)承担本县金融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
(六)联系新闻媒体,协助开展金融宣传工作。
(七)承担金融业务知识培训和金融人才发展的相关服务工作。
(八)承担大型金融活动的支撑保障工作。
(九)负责推进本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十)承担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责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协调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肖建生(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0561-607508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濉溪县沱河路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