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1-01-20 16:4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濉溪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1号县财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9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濉溪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优化平台建设,健全公开制度,推动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强监督、优服务,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濉溪财政认真贯彻公开制度,落实公开职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8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眼全县中心大局,持续深化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财政资金、“六稳六保”等重大战略部署,集中公开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及工作推进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眼优化提升服务,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和服务办理情况公开,及时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本年度权责清单和权利事项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职责,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公共服务管理事项办理结果,以结果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着眼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切实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围绕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县财政重点工作,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准确解读本地本部门贯彻执行措施,在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重要措施出台、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推进时,认真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通过运用新闻发布会、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带头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主动稳定市场预期。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增进沟通,凝聚共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濉溪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基础之上,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工作,完善各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再强化。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股室协调配合,局办公室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本年度共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研究3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条例》2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次,层层抓牢抓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再完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公开审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中有关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股室上报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股室、分管领导、信息公开业务员多重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本年度新增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网上政务服务”、“六稳六保”等栏目,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便民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两大模块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加强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学习掌握,不断增强全局主动公开意识,鼓励支持业务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培训会,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以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阶段性自查,突出对标对准,立行立改,坚决落实落细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其他优秀先进单位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条例》及相关规定掌握不够全面透彻,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由于业务员是兼职,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过于宏观、浅显,公开质量不高;三是公开的实效性与便捷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标准为指引,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素养,深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有效应对社会关注关切,实现以公开促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的目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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